于家决狱
《汉书.于定国传》:“(于定国字曼倩)其父于公为县狱吏、郡决曹,决狱平,罗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恨。”“定国少学法于父,父死,后定国亦为狱吏、郡决曹。”“于定国为廷尉,民自以不冤。”
汉时,于定国与其父皆为司法官,量刑时较公平,从未造成过冤案。后因用作称美司法官员的典故。
唐.刘长卿《按覆后归睦州赠苗侍御》:“直氏偷金妄,于家决狱明。”此借以称颂苗侍御对自己的冤案给予公平裁决。
《汉书.于定国传》:“(于定国字曼倩)其父于公为县狱吏、郡决曹,决狱平,罗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恨。”“定国少学法于父,父死,后定国亦为狱吏、郡决曹。”“于定国为廷尉,民自以不冤。”
汉时,于定国与其父皆为司法官,量刑时较公平,从未造成过冤案。后因用作称美司法官员的典故。
唐.刘长卿《按覆后归睦州赠苗侍御》:“直氏偷金妄,于家决狱明。”此借以称颂苗侍御对自己的冤案给予公平裁决。
源见“哭穷途”。指悲叹没有出路。五代 刘兼《秋夕书怀》诗之二:“斯文未丧宣尼叹,吾道将穷阮籍悲。”【词语阮籍悲】 汉语大词典:阮籍悲
同“剑头一吷”。宋苏轼《好事近》词:“莫问世间何事,与剑头微吷。”
同“涸辙之鲋”。明高启《送陈秀州》诗:“奈何不加怜,使作涸辙鳞?”
《书.皋陶谟》:“知人则哲,能官人。”后以“则哲”谓知人。《后汉书.乐成靖王党传》:“朕无则哲之明,致简统失序,罔以尉承大姬,增怀永叹。”【词语则哲】 汉语大词典:则哲
源见“曲生风味”。酒的别称。宋陆游《烹茶》诗:“曲生可论交,正自畏中圣。”【词语曲生】 汉语大词典:曲生
《宋史.太宗纪二》载:淳化四年(公元九九三年)二月壬戌,“召赐京城高年帛,百岁者一人加赐涂金带。是日雨雪大寒,再遣中使赐孤老贫穷人千钱、米炭。”这是“雪中送炭”的典事本源,后因用为比喻济人之急。宋.范
《晋书.王羲之传》:“(羲之)性爱鹅,会稽有孤居姥养一鹅,善鸣,求市未能得,遂携亲友命驾就观。姥闻羲之将至,烹以待之,羲之叹惜弥日。又山阴一道士,养好鹅,羲之往观焉,意甚悦,固求市之。道士云:‘为写《
指战国后期秦国在长平(今山西高平西北)大败赵国并坑死被俘赵兵四十多万的事。比喻战败遭屠杀;战争残酷。秦昭王四十五年(前262年),秦国包围韩国上党(今山西长治北),上党郡守冯亭以地献于赵国,引起秦国与
汉刘向《说苑.善说》:“魏文侯与大夫饮酒,使公乘不仁为觞政,曰:‘饮不釂者,浮以大白。’”浮,罚酒。大白,大酒杯。后以“浮以大白”指满饮大杯酒。明 马愈《马氏日抄.破靴令》:“时彦曰:‘予有隐语,乞诸
同“同室操戈”。孙中山《大总统劝告北军将士书》:“以满人窃位之私心,开汉族仇杀之惨祸,操戈同室,贻笑外人。”见“同室操戈”。孙中山《大总统劝告北军将士书》:“以满人窃位之私心,开汉族仇杀之惨祸,~,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