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竹书纪年》卷上:“伊挚(伊尹一名挚)将应汤命,梦乘船过日月之傍。”后用为将作帝王辅佐大臣吉兆之典。唐李白《行路难》诗之一:“闲来垂钓碧溪上,忽复乘舟梦日边。”
同“壶公术”。宋刘克庄《汉宫春.吴侍郎生日》词:“试问取,壶翁仙诀,几时传与君房?”
《列子.说符》:“人有亡?(同“斧”)者,意其邻之子。视其行步,窃?也;颜色,窃?也;言语,窃?也;动作态度,无为而不窃?也。俄而抇其谷而得其?。他日而复见其邻人之子,动作态度,无似窃?者。”后以为目
宋邵伯温《闻见前录》卷一:“御史中丞雷德骧劾普强占市人第宅,聚敛财贿,上怒叱之曰:‘鼎铛尚有耳,汝不闻赵普吾之社稷臣乎?’”后因以“鼎铛耳”为责人有耳不闻的典实。清赵翼《大柳驿相传为赵韩王授徒处》诗:
同“拱辰”。极,指北斗星。《旧唐书.礼仪志二》:“叶台耀以分辉,契编珠而拱极。”宋吕本中《紫微诗话》:“正宪公知扬州,《贺景灵宫成表》有云……回廊曼衍,图拱极之近僚;秘殿重深,列仪坤之正位。”【词语拱
源见“同舟共济”。比喻命运相同,利害一致。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一〇二回:“占光又催着道:‘我们此刻,统共一十四个人,真正同舟共命,务求大家想个法子,脱了干系才好!’”并列 比喻境遇相同,利害一致。《
源见“曾参杀人”。谓谗言一多,使人惑乱。三国 魏曹植《当墙欲高行》诗:“众口可以铄金,谗言三至,慈母不亲,愤愤俗间,不辨伪真。”
《诗经.卫风.硕人》:“齐侯之子,卫侯之妻。东宫之妹,邢侯之姨,谭公维私。”汉.毛氏传:“姊妹之夫曰私。”古代女子称姊夫妹夫为“私”。《硕人》咏卫庄公夫人庄姜,说谭公是他的妹婿,有“谭公维私”的话。后
源见“荐鹗”。指进呈推荐贤才的表章。宋苏轼《浣溪沙》词之六:“荐士已闻飞鹗表,报恩应不用蛇珠。”
同“和氏之璧”。唐许棠《讲德陈情上淮南李仆射》诗之二:“楚玉已曾分卞玉,膺门依旧是龙门。”清 黄鷟来《正阳署中冬日杂感》诗之六:“楚国有人求卞玉,涂山无事戮防风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