辄(zhé哲):就;总是。咎(jiù救):过失;罪责。指凡有举动都会得到过失或罪责。徐继畬(yú余),字松龛(kān堪),五台(今山西五台县)人。道光六年(1826年)进士,选庶吉士,授编修,升御史。
源见“三语掾”。谓招才纳贤。唐王维《同崔傅答贤弟》诗:“更闻台阁求三语,遥想风流第一人。”
缕:线。恒:常。 常用作劝人爱惜粮食、爱惜物力之语。语出清.朱柏庐《治家格言》:“一粥一饭,当思来处不易;半丝半缕,恒念物力维艰。”梁斌《红旗谱》卷一:“古语说‘一粥一饭,当思来处不易;半丝半缕,恒
只能用心体会,无法用言语表达。语出清代刘大櫆《论文偶记》:“凡行文多寡短长,抑扬高下,无一定之律,而有一定之妙,可以意会,而不可以言传。”其他 只能心领神会,无法用言语表达交流。语本《庄子·天道》:“
《文选》卷十六晋.潘安仁(岳)《闲居赋》:“爰定我居,筑室穿池,长杨映沼,芳枳树篱,游鳞瀺灂,菡萏敷披,竹木蓊蔼,灵果参差……太夫人乃御版舆,升轻轩,远览王畿,近周家园。”晋文士潘岳,因母年老多病,于
同“平子归田”。赋,指张衡《归田赋》。唐王维《送钱少府还蓝田》诗:“手持平子赋,目送老莱衣。”
同“华封三祝”。清李渔《蜃中楼.训女》:“明朝去把华封祷,奏一曲埙篪雅操。记不得是岁岁称觞的几万遭。”
亦作“钻穴踰墙”,指男女间私相爱悦的行径。《孟子.滕文公下》:“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,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。父母之心,人皆有之。不待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,钻穴隙相窥,踰墙相从,则父母国人皆贱之。”
《史记.秦始皇本纪》:“于是二世乃遵用赵高,申法令。……乃行诛大臣及诸公子,以罪过连逮少近官三郎,无得立者,而六公子戮死於杜。公子将闾昆弟三人囚於宫内,议其罪独后。二世使使令将闾曰:‘公子不臣,罪当死
同“去猛虎”。唐顾云《上池州卫郎中启》:“数间萤牖,犹存于去兽江边;一叶渔舟,尚系于还珠岸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