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字典>历史百科>历史典故>草头木脚,陷人倒卓

草头木脚,陷人倒卓

隐指苏绅和梁适,后世借喻奸邪小人。草头,为“苏”的字头;木脚,为“梁”的字脚。苏绅字仪甫,泉州晋江(今福建晋江)人。真宗天禧进士。历宜州、开封府推官、三司盐铁判官等。曾上书朝廷,指出边防偏重西北、疏略南方之弊,又陈述八事,对吏治、兵备、财政、民食等,提出了自己的认识和主张,受到仁宗嘉奖,升任史馆修撰、知制诰、翰林学士。但他急于升迁,善中伤人。曾上书攻击王德用,文中有“宅枕乾冈,貌类艺祖”语,意思是说王德用的脑袋和相貌长得像宋太祖。使仁宗十分厌恶,将其奏疏压下来不予批复。并将苏绅贬官,以吏部郎中改侍读学士、集贤殿修撰、知河阳,徙河中。未赴职就一病不起,又吃错了药,使病情恶化,不久就死去了。当时,苏绅与梁适同在宫中为官。梁适通晓法令,遇事有胆量,但心术不正。御史马遵、吴中复极力弹劾他贪得无厌,依权仗势,被罢为郑州知州。由于苏绅与梁适险恶邪僻,人们便将俩人的姓编成了隐语,说“草头木脚,陷人倒卓。”

【出典】:

宋史》卷294《苏绅传》9813-9814页:“绅锐于进取,善中伤人。阴中王德用,其疏至有‘宅枕乾冈,貌类艺祖’之语,帝恶之,匿其疏不下。遂出绅,以吏部郎中改侍读学士、集贤殿修撰、知河阳,徙河中。未行感疾,为医者药所误,犹力疾笞之,已而卒。……绅与梁适同在两禁,人以为险诐(bì毕,邪僻),故语曰:‘草头木脚,陷人倒卓。’”又《宋史》卷285《梁适传》9624页:“适晓畅法令,临事有胆力,而多挟(xié携,心里怀着)智数,不为清议所许。御史马遵、吴中复极论其贪黩(dú读)怙(hù互,依恃,依靠)权,罢知郑州。”

【例句】:

宋·魏泰《碧云騢》:“梁适与苏绅有奸邪之迹,时号草头木脚,隐语其姓也。”


猜你喜欢

  • 以叔援嫂

    《孟子.离娄上》:“淳于髡曰:‘男女授受不亲,礼与?’孟子曰:‘礼也。’曰:“嫂溺,则援之以手乎?’曰:‘嫂溺不援,是豺狼也。男女授受不亲,礼也;嫂溺援之以手者,权也。”后以“以叔援嫂”谓权宜行事。明

  • 环林

    《文选.潘岳〈闲居赋〉》:“其东则有明堂辟雍,清穆敞闲。环林萦映,圆海回渊。”李善注引仲长统《昌言》:“沟池自周,竹木自环。”后因以“环林”指明堂或太学。《陈书.沈不害传》:“故东胶西序,事隆乎三代;

  • 水至清则无鱼

    同“清水无大鱼”。《晋书.郭璞传》:“故水至清则无鱼,政至察则众乖,此自然之势也。”主谓水过于清澈,鱼就难以生存。比喻人过于明察,就找不到同伴。亦比喻事物不可能绝对纯洁。说明对人对事都不可以要求过高。

  • 下凤皇

    《汉书.黄霸传》:“有诏归颍川太守官,以八百石居治如其前。前后八年,郡中愈治。是时凤皇神爵数集郡国,颍川尤多。”古人认为“凤凰来集”是祥瑞之兆。汉人黄霸为颍川太守,为政清廉,郡中大治,因而凤凰飞集颍川

  • 青海马

    《隋书.西域传.吐谷浑》:“青海周回千余里,中有小山,其俗至冬辄放牝马于其上,言得龙种。吐谷浑尝得波斯草马,放入海,用生?驹,能日行千里,故时称青海聪焉。”青海马为吐谷浑放牧于青海的千里马。一说指汉武

  • 一尺布,尚可缝

    汉孝文帝时,民间作歌讽喻汉文帝对他的兄弟淮南王不能相容。《史记.淮南衡山列传》:“孝文十二年,民有作歌歌淮南厉王曰:‘一尺布,尚可缝;一斗粟,尚可舂。兄弟二人不能相容。’”淮南厉王:汉高祖刘邦少子,名

  • 差强人意

    意谓还算能振奋人的意志,今谓还能使人满意。吴汉(?-44年),字子颜,南阳宛(今河南南阳)人,从光武帝定天下,拜大司马,封舞阳侯。他能吃苦耐劳,每次随光武帝出征,帝未休息,他就规规矩矩地站在旁边。其他

  • 则不得免焉

    不得:不能。免:指免于侵害。 谓不能免于祸害。语出《孟子.梁惠王下》:“滕文公问曰:‘滕,小国也;竭力以事大国,则不得免焉,如之何则可?’”鲁迅《准风月谈.“抄靶子”》:“假如你常在租界的路上走,有

  • 屡见不鲜

    指陆贾对儿子们说,不要让我多次看见不新鲜之食物。意即你们要经常用新鲜之食物待我。后以此典比喻经常见到的事物,没有新鲜感。陆贾在楚、汉战争中为刘邦立了很多功劳,官至太中大夫(在皇帝左右掌议论之官员)。刘

  • 妒花女

    宋.李昉等编修《太平御览》卷九六引(南朝宋虞通之)《妒记》:“武阳女嫁阮宣武,妒忌。家有一株桃树,华叶灼耀,宣叹美之。(女)即便大怒,使婢取刀斫树,摧折其华。”自古妒事很多,如“妒妇津”“短辕犊车”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