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峰石宝长官司
元至正初置,治所在今湖北五峰土家族自治县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)废。永乐五年(1407)复置,属容美宣抚司。清雍正十三年(1735)改置长乐县。
明洪武七年(1374年)置,治今湖北省五峰县。十四年废。永乐五年(1407年)复置,属容美宣抚司。清雍正十三年(1735年)改置长乐县。
元至正初置,治所在今湖北五峰土家族自治县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)废。永乐五年(1407)复置,属容美宣抚司。清雍正十三年(1735)改置长乐县。
明洪武七年(1374年)置,治今湖北省五峰县。十四年废。永乐五年(1407年)复置,属容美宣抚司。清雍正十三年(1735年)改置长乐县。
唐贞观四年(630)以处降羌置,为羁縻州,属松州都督府。治所在今四川若尔盖县西北境。八年(634)改为位州。
即今浙江上虞市西南十四里蒿坝乡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92绍兴府: 蒿坝在 “府东南八十里。以近蒿山而名。为台、绍二府必经之道”。
元至元十四年 (1277) 升瑞州置,治所在高安县 (今江西高安市)。辖境相当今江西宜丰、上高、高安等市县地。明洪武二年 (1369) 改为瑞州府。元至元十四年(1277年)升瑞州为路,属江西行省。治
①在今江苏东海县西北,与山东临沐县交界处。《尚书·舜典》:“殛鲧于羽山。”《汉书·地理志》 东海郡祝其县:“《禹贡》羽山在南,鲧所殛。”《隋书·地理志》:朐山县有羽山。《元和志》卷11海州朐山县:羽山
1912年改思达厅置,属四川昌都府。治所在今西藏类乌齐县东南恩达。后划归川边特别区,1939年后属西康省,撤销后并入类乌齐县。旧县名。1912年改恩达厅置,治所即今西藏自治区昌都县西南恩达城。后废。
①在今福建建阳市东北三十五里。《清一统志·建宁府》: 砚山,“山有石,端平若案,有微黑点,隐隐若砚,旧名夫子案山。《事林广记》 以为第二十八福地”。②在今浙江兰溪市西四十二里。宋 《景定严州续志》 卷
亦作富拉珲站。清乾隆二十七年(1762) 置,为吉林将军境内北路驿站之一。在今黑龙江省通河县西北富乡西南。《清一统志 · 吉林二》: “蒙古喀伦站……又东北七十三里至富尔珲站。”
在今贵州余庆县东南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余庆县:“东南有白泥河,下流合于思南河。”
即今广东云浮市北六十里六都镇。清设六都汛。
明置,属汎河千户所。即今辽宁铁岭县西南四十五里宋家泡。《方舆纪要》卷37铁岭卫:宋家泊堡“在汎河所西十里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