宝源县
1948年由宝昌、沽源二县合并设置,属察哈尔省。治所即今河北沽源县。1950年撤销,复为宝昌、沽源二县。
旧县名。1935年由宝昌、沽源两县合置,治宝昌城(今内蒙古太仆寺旗驻地宝昌镇)。1950年撤销,复置宝昌、沽源两县。
1948年由宝昌、沽源二县合并设置,属察哈尔省。治所即今河北沽源县。1950年撤销,复为宝昌、沽源二县。
旧县名。1935年由宝昌、沽源两县合置,治宝昌城(今内蒙古太仆寺旗驻地宝昌镇)。1950年撤销,复置宝昌、沽源两县。
1917年置,属黑龙江省黑河道。治所即今黑龙江省绥滨县东北绥东镇。1926年迁敖来密屯 (今绥滨镇)。1929年改为绥滨县。1917年由绥东佐治局改置,治敖来密屯(今黑龙江绥滨县绥滨镇)。1929年升
在今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西北。清乾隆六十年(1795)石柳邓领导苗族人民起义于此。
在今山东商河县西聂家庄。《清一统志·武定府》: 聂家洼,“ 《旧志》: 县界有七十二洼,遇丰倍收,遇潦则一苗不遗。故谚有十年九不收,一收胜十秋之语”。
①汉高帝二年 (前205) 改河南国置,治所在洛阳县 (今河南洛阳市东北汉魏故城)。辖境相当今河南原阳、中牟二县以西,孟津、伊川二县以东,孟津至荥阳段黄河以南,汝阳、临汝、新密、新郑等县市以北地。东汉
东汉改筑阳县置,属南阳郡。治所在今湖北谷城县北。三国魏复为筑阳县。
又名酉筹溪口场。即今四川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东北酉酬乡。清同治《酉阳直隶州志》卷4:酉筹溪口场在“治东一百五十里”。在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东部。面积206平方千米。人口2.9万。镇人民政府驻酉酬
即今江苏江阴市东南顾山镇。清乾隆三十三年 (1768) 置巡司于此。在江苏省江阴市东南部。面积25平方千米。人口2.6万。镇人民政府驻顾山,人口6700。明以前称顾山市,以山得名。1949年为顾山镇,
一名扞关。战国时巴国置,在今四川奉节县东赤甲山。《后汉书·岑彭传》 注引《华阳国志》:“巴楚相攻,故置江关。”西汉于此置江关都尉。《后汉书·公孙述传》:东汉建武六年(30),公孙述“遣(田)戎与将军任
明永乐七年 (1409) 置,直隶后军都督府。治所即今河北涿州市。后废。明永乐中置,治今河北省涿州市。属后军都督府。清康熙二十七年(1688年)省。
即今河南卢氏县北官道口镇。清光绪 《卢氏县志》 卷2: 官道口 “去县八十里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