征 (徵) 平郡
北魏神䴥元年 (428) 改南太平郡置,属同州。治所在今山西新绛县。辖境相当今山西新绛、曲沃等地。太和十八年 (494) 改为正平县。
北魏神䴥元年 (428) 改南太平郡置,属同州。治所在今山西新绛县。辖境相当今山西新绛、曲沃等地。太和十八年 (494) 改为正平县。
即今辽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东北八十里塔营子乡。村北古城址,为辽、金、元懿州古城址。
在今甘肃徽县东二十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59徽州:太白池“周回数十亩,诸山环绕其旁”。
唐置,在今新疆玛纳斯县东南乐土驿附近。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:北庭大都护府“有乌宰守捉”。
即今云南永善县西南四十八里米贴。清雍正六年(1728)于此置永善县。雍正八年(1730)迁治今县南九十四里莲峰。1951年迁治井田镇(即今永善县)。“米贴”系由彝语“咪贴”音译转写。“咪”意为天,“贴
南宋绍兴三十二年 (1162) 以孝宗曾封为建王,升建州置,治所在建安、瓯宁二县 (今福建建瓯市)。辖境相当今福建建瓯市以北的建溪流域及寿宁、周宁等县地。元至元十六年 (1279) 升为建宁路。明洪武
五代闽龙启元年 (后唐长兴四年,933)改侯官县置,为长乐府治。治所即今福建福州市。永和元年 (后唐清泰二年,935) 复为侯官县。古县名。五代闽龙启元年(933年)王闽改侯官县置,治今福建省福州市,
①春秋时指今渤海。《左传》:僖公四年(前656),齐伐楚,楚子使与师言曰:“君处北海。”《孟子·梁惠王》:“挟太山以超北海。”即此。②所指因时而异:初为北方远僻地域的泛称;春秋战国时又或指今渤海。《左
1913年析高台县置,属甘肃安肃道。治所在毛目城(今甘肃金塔县东北鼎新镇)。1928年改名鼎新县。旧县名。1913年由高台县所属毛目分县析置,治今甘肃省金塔县东北鼎新。1928年更名鼎新县。
又称白山。在今河北沽源县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8万全都司开平卫:白庙儿山“在卫东北境,边人谓之三间房,又名插汉根儿, 乃蓟宣通路,滦河经其北”。
元至元十三年 (1276) 改郴县置,为郴州治。治所即今湖南郴州市。明洪武九年 (1376) 省入郴州。古县名。元至元十三年(1276年)改郴县置,治今湖南省郴州市。为郴州治,次年为郴州路治。明初为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