征 (徵) 羌县
东汉建武十一年 (35) 置,为侯国,属汝南郡。治所在今河南郾城县东南。西晋废。北魏复置,北齐废。
东汉建武十一年 (35) 置,为侯国,属汝南郡。治所在今河南郾城县东南。西晋废。北魏复置,北齐废。
隋开皇十一年 (591) 置,属东宁州。治所在今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北六十里黄金镇。大业初废。 唐武德四年 (621) 复置, 属融州。 永元年(650) 又废。古县名。隋开皇十一年(
即今新疆洛浦县。清宣统 《新疆图志》 卷4: “和阗东七十五里为洛浦,回人呼为多乐普,译言肩叉肩。洛浦,和阗回庄。”
西汉元鼎六年 (前111) 置,属越巂郡。治所在今云南大姚县。《水经·若水注》: 青蛉水“出青蛉县西,东径其县下,县以氏焉”。三国蜀建兴三年 (225) 属云南郡。东晋成帝时属兴宁郡。南齐为兴宁郡治。
在今河北馆陶县境。《方舆纪要》卷34馆陶县: “黄花台在县西南二十里。相传汉馆陶公主所筑。”
在今海南省三亚市西崖城镇西保港镇。明正德 《琼台志》 卷6崖州: 保平港 “在州 (治今崖城镇) 西五里。水自五指流经后河,至此会潮入海”。
即一秃河。今吉林中部松花江支流伊通河。《清一统志·吉林一》:伊敦河“在(吉林)城西二百九十二里。源出额赫峰,北流出边,东北折会伊勒们河,又东北入混同江”。
即今川、黔境内之赤水河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 南广县:“又有大涉水,北至符入江。过郡三,行八百四十里。”符县即今四川合江县。
明洪武六年(1373)置,属济南府。治所即今山东惠民县。宣德元年(1426)改武定州。明洪武六年(1373年)改棣州置,治今山东省惠民县。属济南府。辖境相当今山东省惠民、乐陵、阳信、商河等县市地。宣德
明洪武时所建南京外郭城门之一。故址在今江苏南京市区北。地当长江之滨,东至观音门十里,西距下关十里。在今江苏省南京市东北,为明初所筑南京外郭城十六门之一。
明嘉靖二年(1523)置,治所即今山西神池县西北六十里八角镇。清初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