施甸长官司
明洪武十七年 (1384) 改石甸长官司置,属永昌府。治所在今云南施甸县北七里长官司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18: “元至元十一年置石甸长官司,后讹今名。” 洪武二十三年 (1390) 属金齿军民指挥使司,嘉靖元年 (1522) 仍属府。清顺治十六年(1659) 废入保山县。
明洪武十七年(1384年)置,治今云南省施甸县。清顺治十六年(1659年)废。
明洪武十七年 (1384) 改石甸长官司置,属永昌府。治所在今云南施甸县北七里长官司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18: “元至元十一年置石甸长官司,后讹今名。” 洪武二十三年 (1390) 属金齿军民指挥使司,嘉靖元年 (1522) 仍属府。清顺治十六年(1659) 废入保山县。
明洪武十七年(1384年)置,治今云南省施甸县。清顺治十六年(1659年)废。
明洪武十六年(1383)改习安州置,属普定府。治所即今贵州安顺市东旧州镇。成化中移治普定卫城(今贵州安顺市)。万历三十年(1602)升为安顺府。明洪武十六年(1383年)改习安州置,治今贵州省安顺市东
1945年改新源设治局置,属新疆省。治所即今新疆新源县。1946年改名新源县。旧县名。1945年由新源设治局升县,并更名巩乃斯。以贯穿境内的巩乃斯河而命名。治那里格(今新疆新源县驻地新源镇)。1946
唐置,属羁縻西原州。治所在今广西大新县西北。北宋废。
即今黑龙江省呼玛县北金山乡。旧为呼玛县治。民国徐曦《东三省纪略》2:“县治土名西尔根。”
在今甘肃泾川县东。《晋书·刘曜载记》:东晋大兴二年 (319),“黄石、屠各、路松多起兵于新平、扶风,……松多下草壁,秦陇氐羌多归之”。三年,“曜进攻草壁,又陷之,松多奔陇城,进陷安定”。皆即此。
①春秋时指今渤海。《左传》:僖公四年(前656),齐伐楚,楚子使与师言曰:“君处北海。”《孟子·梁惠王》:“挟太山以超北海。”即此。②所指因时而异:初为北方远僻地域的泛称;春秋战国时又或指今渤海。《左
隋大业三年 (607) 改汝原县置,为襄城郡治。治所即今河南汝州市。唐武德四年 (621) 为伊州治。贞观元年 (627) 改为梁县。古县名。隋大业初改汝原县置,治今河南省汝州市。为汝州治。后为襄城郡
在今福建寿宁县东北。明景泰六年(1455) 渔溪巡司迁此山麓,弘治中移治县东南斜滩镇。地产银矿。《明通鉴》: 景泰五年 (1454) 九月,“福建官台山民作乱”,即此。
西汉本始元年 (前73) 改胶西郡置,治所在高密县 (今山东高密市西南四十里前田庄)。西汉末辖境约当今山东高密市一带。东汉建武十三年(37) 省入北海国。西晋元康十年 (300) 复置,南朝宋改为高密
即今台湾省嘉义县东吴凤乡。吴凤原为一汉人名,任清康熙、乾隆时之通事。相传吴凤为改变当时山胞杀人头祭神的恶习,舍生取义,后人为纪念他,遂以吴凤为乡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