湾甸州
明永乐三年 (1405) 升湾甸长官司置湾甸御夷州,直属云南布政司。治所在今云南昌宁县西南八十四里湾甸。清代属永昌府。民国初年废。
明永乐五年(1407年)升湾甸长官司置,治今昌宁县湾甸镇。辖境相当今云南省昌宁、凤庆、永德、施甸等县各一部分地。直属云南省。清顺治十六年(1659年)改属永昌府。1912年后废入镇康县。
明永乐三年 (1405) 升湾甸长官司置湾甸御夷州,直属云南布政司。治所在今云南昌宁县西南八十四里湾甸。清代属永昌府。民国初年废。
明永乐五年(1407年)升湾甸长官司置,治今昌宁县湾甸镇。辖境相当今云南省昌宁、凤庆、永德、施甸等县各一部分地。直属云南省。清顺治十六年(1659年)改属永昌府。1912年后废入镇康县。
唐久视元年(700)置,属蓬州。治所在今四川渠县北六十里。《寰宇记》卷138大竹县:“以邑界多产大竹为名。”至德二年(757)改属渠州。宝历元年(825)废。五代后唐同光三年(925)复置。北宋景祐三
即今云南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北五十里青龙厂镇。清代曾在此办厂开采青铜。集镇名。在安徽省肥东县西北部、青龙水库东侧。青龙乡人民政府驻地。人口860。原名张管店,后因从白龙至青龙有三岗,即白龙岗、乌龙
唐置,属翼州。在今四川茂县西北。
春秋时鲁地。一作泥母。故址即今山东鱼台县治(谷亭镇)。《春秋》:僖公七年(前653),“公会齐侯、宋公、陈世子款、郑世子华盟于宁母”,即此。《方舆纪要》卷32谓谷亭镇即“春秋时之宁母亭也”。
①西汉元鼎六年(前111)置,治所在西捲县(今越南平治天省广治西北广治河与甘露河合流处)。《水经·温水注》:“区粟建八尺表, 日影度南八寸, 自此影以南在日之南,故以名郡。”辖境相当今越南中部北起横山
1912年改泰州置,属江苏淮扬道。治所即今江苏泰州市。1927年直属江苏省。1949年迁治姜堰镇 (今姜堰市)。1994年改设姜堰市。旧县名。1912年改泰州置,治今江苏省泰州市区,1949年初城区设
清天津府盐场之一。在今河北黄骅市西南三十二里毕孟乡。雍正年间废。
北宋置,属江阳县。即今四川富顺县东南一百里怀德镇。明 《泸州志》 引 《江阳谱》: 怀德镇旧名落来镇,“因夷人落来归明于本镇住,遂呼镇市为落来”。
唐南诏置,治所在通海城 (即今云南通海县)。辖境约当今云南通海县以南,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大部及越南部分地区。宋大理废。南诏置,治通海城(今云南通海县附近)。宋大理时改置秀山郡。蒙
①在今四川长寿县南长江中。《舆地纪胜》卷174涪州:龙门滩“在乐温县龙女镇之下。其滩三级, 每春三月, 众鱼跃而上, 俗因呼为龙门”。②在今四川江津市西南二十里龙门镇南长江中。《方舆纪要》卷69江津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