苑乡县
十六国后赵置,属广平郡。治所在今河北任县东北十八里。北魏废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5任县:苑乡城 “本汉南䜌县地, 后为闲厩之所, 谓之苑乡”。
古县名。十六国后赵置,治今河北省任县东北。属襄国郡。北魏废。
十六国后赵置,属广平郡。治所在今河北任县东北十八里。北魏废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5任县:苑乡城 “本汉南䜌县地, 后为闲厩之所, 谓之苑乡”。
古县名。十六国后赵置,治今河北省任县东北。属襄国郡。北魏废。
明末清初索伦部城寨。故址在今黑龙江省塔河县东北绥安站附近。《清太宗实录》卷51:崇德五年(1640)四月,萨穆什喀等讨博木博果尔,达尔布尼等“聚七屯之人于兀库尔城”。
北宋置,属怀德军通峡砦。在今宁夏固原县西北黑城镇东北。后废。
西汉元狩二年 (前121) 置,为武威郡治。治所即今甘肃武威市。《元和志》 卷40姑臧县:“因姑臧山为名。亦言故匈奴盖臧城,后人音讹为‘姑臧’ 焉。” 三国魏黄初中移凉州治此。十六国时,为前凉、后凉、
在今河北涿鹿县东南四十里古城。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 黄帝 “邑于涿鹿之阿”。即此。
春秋齐地。在今山东莱芜市西。《春秋》:宣公元年(前608),“公会齐侯于平州”。杜注:“平州,齐地。在泰山牟县西。”汉武帝元封三年(前108),封王唊为平州侯,亦在此。
在今山西平顺县东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42平顺县: 紫团山在 “县东南九十里。其山高耸,昔尝有紫气见山顶,团圆如盖,因名。产人参,名紫团参”。
①古作太沵河。即今吉林西北部嫩江支流洮儿河。《新唐书·流鬼传》:“达末娄自言北扶余之裔,高丽灭其国,遣人度那河,因居之,或曰他漏河,东北流入黑水。”②一作难水。指今黑龙江省西部之嫩江及嫩江注入松花江后
明洪武二十年(1387)置,属定海卫。治所即今浙江舟山市定海区城关镇。清废。
即今山东费县西南八十里关阳司。明、清置巡司于此。
即今内蒙古巴林右旗驻地。清初以来为巴林右旗驻地。乾隆十九年(1754)迁治今巴林右旗北五十里沙巴尔台苏木。1912年复迁回大板镇。“大板”,蒙古语称“伊和板生”,意为大房子。(1)在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