葫芦溪
①地名。即今四川三台县西北芦溪镇。《清一统志·潼川府二》: 葫芦溪 “在三台县北八十里。有县丞驻此”。民国设县佐。
②即三江溪。今四川石柱、丰都二县境之龙河。为长江支流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 石砫宣慰司: “又有三江溪,即葫芦溪之上流也。” 按 《寰宇记》 卷149南宾县之望途溪: “在县北二百步,西流至丰都县南,注蜀江。” 即此水。
①地名。即今四川三台县西北芦溪镇。《清一统志·潼川府二》: 葫芦溪 “在三台县北八十里。有县丞驻此”。民国设县佐。
②即三江溪。今四川石柱、丰都二县境之龙河。为长江支流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 石砫宣慰司: “又有三江溪,即葫芦溪之上流也。” 按 《寰宇记》 卷149南宾县之望途溪: “在县北二百步,西流至丰都县南,注蜀江。” 即此水。
明洪武十年 (1377) 降彭州置,属成都府。治所即今四川彭州市。清康熙七年 (1668) 废,雍正六年 (1728) 复置。民国初属四川西川道。1928年直属四川省。1993年改设彭州市。古旧县名。
①即丹阳县。今江苏丹阳市。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作“丹杨”。②即丹阳县。在今安徽当涂县东北五十里丹杨镇。《晋书·地理志》 作丹杨郡、丹杨县。并云:“丹杨山多赤柳,在西也。”《宋书·州郡志》 亦作“丹杨令,
1913年改五常府置,属吉林省滨江道。治所即今黑龙江省五常市。1928年直属吉林省。1949年划归松江省。1954年划归黑龙江省。旧县名。1913年由五常府改置,治五常堡(今黑龙江五常市五常镇)。19
隋末萧铣置,属沅陵郡。治所即今湖南泸溪县。唐属辰州。天宝间徙治今县西南二十里洗溪镇。南宋绍兴初复迁今泸溪县。元属辰州路。明属辰州府。清改泸溪县。隋大业末置,治今湖南省泸溪县西南。唐属辰州。南宋移治今泸
即四城山。在今福建霞浦县西南五十五里。
即今河南西平县西南七十四里出山乡。民国初置县佐驻此。
在今浙江嵊县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92绍兴府嵊县: 清风岭在 “县北四十里。岩石峻险,下瞰剡溪。旧多枫木,名青枫岭,后易枫曰风”。
东汉改当利县置,属东莱郡。治所在今山东莱州市西南三十六里。后复改县。东汉以当利县改置,治今山东省莱州市西南。后国除仍为当利县。
在今河北唐山市东北四十里林西街道办事处。盛产煤。清光绪十五年 (1889) 始开采,为开平煤矿较早开掘煤坑之一。
在今甘肃礼县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59秦州礼县:“圣湫山在县北六十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