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春县
①辽置,为长春州治。治所在今吉林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西北塔虎村。金属泰州。元废。
②1913年降长春府置,属吉林省吉长道。治所在宽城子(今吉林长春市)。1929年直属吉林省。1953年裁入长春市。
(1)古县名。辽重熙八年(1039年)置,治今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西北塔虎城;一说治今洮南市东北四家子古城。为长春州治。金天德二年(1150年)改属肇州,承安三年(1198年)改为泰州治。金末废。(2)旧县名。1913年由长春府改置,治今吉林省长春市。1952年撤销,并入长春市。
①辽置,为长春州治。治所在今吉林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西北塔虎村。金属泰州。元废。
②1913年降长春府置,属吉林省吉长道。治所在宽城子(今吉林长春市)。1929年直属吉林省。1953年裁入长春市。
(1)古县名。辽重熙八年(1039年)置,治今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西北塔虎城;一说治今洮南市东北四家子古城。为长春州治。金天德二年(1150年)改属肇州,承安三年(1198年)改为泰州治。金末废。(2)旧县名。1913年由长春府改置,治今吉林省长春市。1952年撤销,并入长春市。
亦作暗木河、阿梅河。即今中亚阿姆河。
在今广东恩平市西北七十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01恩平县“鼓角楼山”条:嘉靖三十五年(1556)瑶民起事,督臣谈恺率军讨伐,“官军扳崖而上,克塘茶,进拔良塘十三村”。即此。在今广东省恩平市西北。明时诸瑶之
即今四川若尔盖东南包座乡。清康熙四十二年(1703)置上包座佘湾寨土千户。
南朝梁置,属西阳郡。治所在今湖北麻城市西北。梁废。
北宋熙宁六年 (1073) 置,属熙州。在今甘肃临洮县南三十里。金属康乐县。元废。北宋熙宁六年(1073年)置,在今甘肃省临洮县南。属狄道县。
明洪武七年 (1374) 改雄州为县,属保定府。治所即今河北雄县。民国初属直隶保定道,1928年直属河北省。在河北省中部。属保定市。面积524平方千米。人口33.5万。辖3镇、6乡。县人民政府驻雄州镇
唐武德七年 (624) 置,治所在义兴县(今江苏宜兴市)。八年 (625) 废。唐武德七年(624年)置,治义兴(今江苏宜兴市)。辖境相当今江苏省宜兴市。八年废。
即今宁夏彭阳县西四十里任山河村。1949年8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六十四军与马鸿逵部第十一军在此激战,拉开了解放宁夏的序幕。1955年在此建任山河烈士陵园。
唐永徽二年 (651) 置羁縻州,属茂州都督府。治所在今四川汶川县西南邛崃山附近地区。后废。
在今四川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北西沱镇。清道光《石砫厅新志》卷1:“自临溪场北出楠木了七十余里抵江岸,忠、万交邻为西界沱,水陆贸易,烟火繁盛,俨然一郡邑也。置塘汛,且设巡检司驻之。”民国设县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