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国吴太平二年 (257) 置,属衡阳郡。治所在今湖南株洲县南。南朝宋为衡阳郡治。隋改名衡山县。古县名。三国吴太平二年(257年)分湘南县置,以在湘水之西得名。治今湖南省株洲县南。属衡阳郡。南朝为衡阳
即今湖南邵阳县东南四十六里五峰铺镇。清光绪《湖南通志》卷1邵阳县图:县南有五峰铺。
又作九弓桥或九公桥。即今湖南邵阳县东北三十六里九公桥镇。清光绪《湖南通志》卷1邵阳县图:县西南有九工桥市。
即今福建德化县西北赤水镇。《元丰九域志》卷9:德化县有“赤水一铁场”。《清一统志·永春州》 引《旧志》:赤水市“在县西北六十里。地名赤水隔,当大田、尤溪之冲。有上、下二街”。在贵州省北部、赤水河下游,
在今浙江临安县西北六十里。《清一统志·杭州府一》:井戈山“通安吉县,蹊径萦纡,深窈难行,如负戈入井,因名”。
即今江苏泗阳县西北十八里史集乡。《清一统志·淮安府二》:史家集巡司“在桃源县黄河北岸。本朝乾隆二十七年置”。
西汉置,属北地郡。治所在今甘肃合水县(西华池镇) 北五里。东汉废。西汉置,治今甘肃省合水县北。属北地郡。东汉初废。
在今贵州湄潭县北。《清一统志·平越州》:北门渡“在湄潭县北。为龙泉、婺川要道”。
金正大中改巩州置,治所在陇西县(今甘肃陇西县)。辖境相当今甘肃陇西、通渭、漳县、武山、定西等县地。元初改置巩昌路。明洪武三年(1370)复为巩昌府,属陕西布政使司。辖境扩大。清属甘肃省,辖境相当今甘肃
亦作大景山。在今陕西略阳县东南,与小丙山相连。《寰宇记》卷135兴州顺政县:“大景山、小景山,景字本为丙,国讳改之,并在县东南七十里。其山峻崖南北相对,阔七步。其崖峻削,高百余丈。山衣石发,被于崖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