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三司常平案

三司常平案
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度支八案之一。掌诸州平籴。大中祥符七年(公元1014年),置主吏七人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布政使司织染局

    官署名。明置,掌织染之事。主官有大使一人,秩从九品;副使一人佐之。

  • 小礼部

    “小礼部上士”的省称。

  • 总执法官

    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一人,正三品,正参领充,简放。掌考查全军法律。唯平时不编军,故不常置。

  • 行政院政务处长

    官名。为国民党政府行政院政务处的长官。见“行政院政务处”。

  • 典试委员长

    官名。北洋政府与国民党政府各种典试委员会均以委员长为主官,主持考试委员会的事务。

  • 九门巡守将军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朝上职官。定都天京(今江苏南京)后始设。职同将军,共十八人,分守天京所开九城。

  • 悉编掣逋

    官名。吐蕃官,即都护,置一人。

  • 社首

    见“社长”③。

  • 油官丞

    官名。晋朝置。两晋隶少府,东晋省少府,改隶丹阳尹。南朝省。官名。晋少府的属官有油官丞,大概是管油库之官。

  • 东杀

    官名。突厥领兵官,即“左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