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司常平案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度支八案之一。掌诸州平籴。大中祥符七年(公元1014年),置主吏七人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度支八案之一。掌诸州平籴。大中祥符七年(公元1014年),置主吏七人。
官署名。明置,掌织染之事。主官有大使一人,秩从九品;副使一人佐之。
“小礼部上士”的省称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一人,正三品,正参领充,简放。掌考查全军法律。唯平时不编军,故不常置。
官名。为国民党政府行政院政务处的长官。见“行政院政务处”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与国民党政府各种典试委员会均以委员长为主官,主持考试委员会的事务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朝上职官。定都天京(今江苏南京)后始设。职同将军,共十八人,分守天京所开九城。
官名。吐蕃官,即都护,置一人。
见“社长”③。
官名。晋朝置。两晋隶少府,东晋省少府,改隶丹阳尹。南朝省。官名。晋少府的属官有油官丞,大概是管油库之官。
官名。突厥领兵官,即“左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