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师分区警察署的派出机构。北洋政府时期设置,为统辖派出所的巡官处理内外勤务的办公处所。
官名。元上林署所属有苜蓿园,掌种苜蓿,以饲马驼膳羊。以提领三人主管。
清朝对地方州县中典史、吏目、巡检等一些佐杂官员的称呼,含有一定轻蔑之意。
官名。元朝一些不同名称的“提领所”和一些不同名称的“局”等官署设同提领,多为九品,位在提领之下,副提领之上,为该所或该局的副长官。《元史·百官三·抽分场提领所》:“凡十处……每所各设提领一员、同提领一
满语官名。汉译有三: ①九门提督。②总管,为清朝所设专管某项事务之三、四品官,如陵寝总管、围场总管、盘山行宫总管、信炮总管,以及蒙古各部、旗所设总管。③苑丞,为清朝内务府所属奉宸苑之职官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《隋书·权武传》:“宣帝时,拜劲捷左旅上大夫,进位上开府。”正六命。官名。北周置,正六命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权武传》:“周宣帝时,拜劲捷左旅上大夫。”
官名。即中书侍郎,唐玄宗开元元年(713) 改,五年复名中书侍郎。参见“中书侍郎”。官名。唐玄宗开元元年改称中书侍郎为紫微侍郎。参看“中书侍郎”条。
官署名。战国楚置。负责供应王室饮食的机构。《太子镐铭》:“集尌(厨),太子之镐。”
官名。南朝梁诸王国置。北齐除皇子王国外,其余王国及公侯国皆置。隋因之,每王国置一人。
官名。五代以开封为京都,始置。宋初沿置,以亲王充任,从三品,为开封府行政长官。其后不置,而以权知府事领其职。徽宗崇宁三年(1104),复置一人,以文臣充,位在六曹尚书之下、侍郎之上。北宋亡,遂废。官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