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度支八案之一。掌军中春冬衣、百官俸禄、左藏钱帛、香药榷易。
官名。清代于吏、户、礼、兵四部各设管理部务一人,以王大臣充任,地位在各部尚书之上。
官名。新莽县府长官,即西汉之县令、长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 “改郡太守曰大尹,都尉曰太尉,县令长曰宰。”1、官名,即县令。西汉末年王莽改县令曰县宰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,参看“县令”条。2、邑长家臣的通称
官署名。明朝北京行部所属六曹清吏司之一。永乐元年 (1403) 始置,设郎中一人,正五品,员外郎一人,从五品,主事一人,正六品。十八年迁都北京,遂罢。参见“北京行部”。
官名。南朝宋置。掌宣旨慰劳。见《宋书·夷蛮传》。
清朝捐纳事例之一,乃后期之加捐花样。同治八年(1869)吏部于新班遇缺之上,另设加捐十成实银一班,即用今称。又称为银捐事例班次。其选途最为优异,以至有“序补过速,见缺指捐”之指斥。光绪中停而复设,直至
见“兵马大元帅”。
官名。明清土官名号之一。文职。云南省设有。无品级。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,受地方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吏部。详“土官”。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云南省置三人: 分驻于鹤庆州板桥驿、在城驿、观音山各一人。
见“哈的”。
见“总理衙门章京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