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部都勾院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(980),并盐铁户部勾院、度支勾院置,又称三司都勾院,设判院一人,同勾当一人,掌检举违失。雍熙三年 (986),三部各置勾院。淳化三年 (992),复为都勾院。五年又分置,至道二年 (996) 复并为一院,三年又为三院,真宗咸平六年 (1003) 又并为一院,大中祥符九年 (1016) 复改置三院。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(980),并盐铁户部勾院、度支勾院置,又称三司都勾院,设判院一人,同勾当一人,掌检举违失。雍熙三年 (986),三部各置勾院。淳化三年 (992),复为都勾院。五年又分置,至道二年 (996) 复并为一院,三年又为三院,真宗咸平六年 (1003) 又并为一院,大中祥符九年 (1016) 复改置三院。
王莽时称四辅三公四将为十一公。四辅是:安新公太师王舜,就新公太傅平晏,嘉新公国师刘歆,美新公国将哀章。三公是:承新公大司马甄邯,章新公大司徒王寻,隆新公大司空王邑。四将是:广新公更始将军甄丰,奉新公卫
① 指近臣。《尚书·虞书·益稷》:“钦四邻。”孔安国传:“前后左右之臣。”②周朝基层行政组织。《周礼·地官·遂人》:“五家为邻。”
官名。(东汉末置,三国魏、吴,西晋沿置。)东汉献帝建安元年(196),曹操兴办屯田,各县有屯田者皆置此职以掌屯田事务。秩六百石,一说为四百石。管理所部吏民,属典农中郎将或典农校尉。郡国太守,内史不得干
官名。辽朝永兴宫长官。总领永兴宫所属军民事务。汉人亦有任此职者。下置副使、太师、太保、世烛等职。
官名。民国置,为训练总监部长官,掌管全国军队及其所辖学校的教育,与国民的军事教育等。属国民政府,其佐官有副监二人。
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。掌管满大学士以下翰林院、詹事府等官升补,双单月满、蒙各官升选各衙门题补各缺,查核考试中书、御史。设经承、掌稿笔帖式以办理事务。
官署名。见“典仓署”。
官名。① 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至咸亨元年 (670)改殿中省尚食局为奉膳局,置为长官。② 明置为光禄寺散官。洪武十年 (1377)定凡光禄司少卿出身于庖人者,授此。三十年改光禄司为光禄寺,仍沿
官名。西晋、北魏与左民郎互称,为尚书省左民曹长官。参见“左民郎”。
唐府兵十六卫中的两卫。即“左右千牛卫”,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