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朝州府使院牙校职员总称。宋初,京城开封府及诸州府皆设使院,掌衙前具体事务。其牙职有孔目官、勾押官、左右都押衙、左右押衙、左右知客押衙、都孔目官、教练使、衙内指挥使、子城使、都知兵马使、守阙都教练使、
县门下吏名。晋置,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参见“县主记掾”。
文书名。最初只作为一般书札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五年》: “右师不敢对,受牒而退。《汉书·路温舒传》:“取泽中蒲,截以为牒。”至唐,始定为官府文书,属上行文之一种。唐制,凡下之上达,其制有六,牒为其一,乃
见“皇城司”。
官吏向皇帝陈事议政的表奏。 汉朝以此作为选拔官吏的项目。《后汉书·胡广传》: “诸生试章句,文吏试奏。 ”
官名。即秘书监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秘书监。官名。见“兰台”。
官名。清末各省咨议局议员之一种。宣统元年(1909)置。由本局议员按十分之二比例互选,任期一年。除行使一般议员权力外,得常川到局办事,协助议长、副议长处理会期外有关咨询、人民陈述等事宜。
清朝“健锐营”之别称。
官名。见“某国详稳司”。
官名。隋朝诸王国置,各一员。唐朝亲王国各置二员,正九品下,掌府内杂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