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下官

下官

① 下属官吏。《汉书·贾谊传》: “坐罢软不胜任者,不谓罢软,曰‘下官不职’。”② 封国属官对国主自称之词。其初,称臣或下官皆可,至南朝宋孝武时定为制度。《宋书·刘穆之传附刘邕传》: “先是郡县为封国者,内史、相并于国主称臣,去任便止。至世祖孝建中,始革此制,为下官致敬。”③官吏自称时的谦词。


1、属下的官吏。《汉书·贾谊传》:“坐罢软不胜任者,不谓罢软,曰下官不职。”注:“师古曰:罢,废于事也。软,弱也。罢读曰疲。”

2、郡国属吏对其长官、国主的自称。汉朝封国的属吏对其国主既称臣,又称下官;到南朝宋,才仅称下官。《宋书·刘邕传》:“先是郡县为封国者,内史、相并于国主称臣,去任便止。至世祖孝建中,始革此制,为下官致敬。”

3、官吏自称的谦词。江淹《江文通集·诣建平王上书》:“下官每读其书,未尝不废卷流涕。”《陔余丛考·下官》:“戏本凡官员自称,皆曰下官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右武伯中大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右武伯司长官,省称为“右武伯”,员一人。与左武伯中大夫共掌皇宫内外宿卫禁令,兼统虎贲、旅贲、射声、骁骑、羽林、游击等六率禁卫军士。皇帝临轩时,备三杖

  • 土舍

    ①明清对土官族人之称呼。②明清土司之属官,无职衔,多为土官宗亲充任,或亦参以异姓。掌庶务。其职,子孙可世袭。土官因故不能执政时,得以护理。另,清制规定,应袭土司者,若年幼未满十五岁,则由督抚选本族土舍

  • 发审局

    官署名。负责审讯。清朝后期,各省州县不能处理的重要诉讼案件,由督、抚委派候补官员担任审讯,这种非正式的审讯机关,称发审局。非正式审讯机关。清末,各省凡有重要诉讼案件为州县官所不能处理者,由督抚派委侯补

  • 同签大宗正事

    官名。金置,为大宗正府副长官,正三品,位在“判大宗正事”、“同判大宗正事”之下而在大宗正丞之上。与其他长官共掌敦睦纠率宗属钦奉王命,泰和六年改称同签大睦亲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大宗正府》。官名。金置,

  • 阿达哈哈番

    爵名。清初九等世爵之第六等。乾隆元年 (1736) 定汉文名为“轻车都尉”。为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封爵之下四级世职的第一级。分为三等,叙正三品。爵位名。清朝的爵位分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、轻车都尉、骑都

  • 武卫府

    官署名。隋置,分左右,掌领外军宿卫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左右武卫府》。

  • 司仪

    ①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上士八人,中士十六人。佐助大行人掌九仪之宾客摈相之礼。唐朝鸿胪寺司仪署置六人。明朝洪武十三年(1380)亦置,四人,从九品,初为殿庭仪礼司序班,后改隶鸿胪寺。②

  • 二等道

    道的等级之一。北洋政府时期规定,符合下述情形之一者为二等道:一是辖县较多、财富较富或辖县虽少而繁剧的;二是边区而又形势重要的;三是地当冲要或境内辖有重要商埠的。

  • 南鞍库

    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之办事机构。康熙三十七年 (1698) 分鞍库设。掌供奉宫用鞍辔、皮张、雨缨、条带诸事。下设熟皮作。置五品员外郎二人,六品库掌二人,委署六品库掌一人,各种匠役二百余人。

  • 辟吏

    ①县令属吏。《韩非子·八经》: “下约以侵其上,相室约其廷臣,廷臣约其官属,兵士约其军吏,遣使约其行介,县令约其辟吏。”②任命下级官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