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门科
官署名。清末各省提学使司所辖六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理本省高等学堂及各种专门学堂之教课规程,设备规则,以及关于管理员、教员、学生等一切事务。置科长一人、副长一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各省提学使司所辖六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理本省高等学堂及各种专门学堂之教课规程,设备规则,以及关于管理员、教员、学生等一切事务。置科长一人、副长一人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田正下大夫属官。正二命。下设捕兽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总管设在晋阳的并州尚书省事务。《北齐书·高祖十一王传》: “自孝昭、武成时,车驾还邺,常令(高)湝镇晋阳,总并省事,历司徒、太尉、并省录尚书事。”其职掌与“录尚书事”略同。
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刑科主管,掌审判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判结的上诉案件。
官名。东汉置,三国蜀、十六国后赵,西秦及北魏亦置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职员令未载,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定为四品。杂号将军名,东汉置,三国蜀、十六国、后赵、西秦、北魏等沿置。掌帅兵征伐。
官名。即太子左、右卫率府亲府长官。详见“亲府中郎将②”。
周朝贵族所穿礼服。各有定制等差。《礼记·杂记上》: “复,诸侯以褒衣; 冕服,爵弁服。”
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右熊卫次官,置一人。
官名。殷朝置。武职。《甲骨文合集》第五七二八片: “族马令往。”
官名。东汉末置。张鲁割据汉中,朝廷力不能讨,拜鲁为之。领汉宁太守。见《三国志·张鲁传》。官名,汉献帝建安年间置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张鲁传》:“汉末,力不能征,遂就宠鲁为镇民中郎将,领汉宁太守,通贡献而已
清朝总督尊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