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书写书生
吏名。北魏置,中书省低级办事人员,负责抄写。选能书者充任,多由地位较高官员推荐。
吏名。北魏置,中书省低级办事人员,负责抄写。选能书者充任,多由地位较高官员推荐。
守门人。唐李商隐《为举人上翰林萧侍郎启》:“曾干阍侍,获拜堂皇。”
官名。明朝国子监六堂掌管教诲约束学生及讲说经义文字的官员。洪武十五年 (1382) 改原国子学学正而置。中都国子监亦置。初各三人,正九品。二十四年,改国子监十人,中都国子监一人。二十六年,罢中都国子监
即“北大王院”。官署名。太平天国官爵不分,前期诸王都设置一套大体相同的王府机构,以处理国家政务。北王府设官如下:六部尚书,掌理政务,北殿吏部、户部、礼部、兵部、刑部、工部各一至六尚书,计三十六人。承宣
官名。北齐置,秘书省属官。详“正字”。
宋朝无品武阶官名。位在下班祗应下、进义副尉上。武阶官名。宋政和中改军大将为进武副尉,秩未入流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尚书省都司置,掌钱物封桩之事。
外交官在所驻国的办事机关。大使所驻者,称大使馆;公使所驻者称公使馆,代办所驻者称代办使馆或代办处;均由本国外交部管辖。国际法规定,使馆视为本国领土,不受驻在国统治,并享有不可侵犯、免税等特权。我国于清
杂任职名。唐置, 见“左右街使”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之职官。亦称“坐办堂郎中”。掌查照一应事件及查核七司等处题本、堂稿并黄册、蓝册,兼管督催及文职铨选等事。康熙四十二年(1703)设,随即停补。雍正十三年(1735)复设,额置一人,由六
元朝地方监察官署名,由提刑按察司改立,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。参见“肃政廉访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