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书名。属“敕”之一种。是皇帝专用的命令文书之一。明朝皇帝封赠中下级官员时使用,文字由殿阁大学士起草奏定。清沿明制,用作敕封外藩,封赠六品以下官员及世爵有袭次者之凭证文书。书于锦轴之上,轴柄有玉饰、犀
历朝诸侯王、列侯因罪、死亡或无继嗣被剥夺或撤销封国。《汉书·刘安传》:“安自刑杀,后、太子诸所与谋皆收夷,国除为九江郡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管理西道铸冶事务。源贺长子源延曾赐此官。
参见“十骁将军”。官名。梁置。为百号将军之一,拟官六品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》。参看“骁雄将军”条。
官名。北齐殿中尚书所属有三公曹,“掌五时读时令,诸曹囚帐,断罪,赦日建金鸡等事。”以郎中二人为主官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官署名。明朝南京宦官衙门的统称。即指永乐(1403—1424)迁都北京后留置于南京的原宦官十二监、四司、八局,共二十四衙门。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所属机构。顺治元年(1644)于右安门内置工部濯灵厂,委官制造火药,命大臣督理之。雍正三年(1725)设管理火药局大臣二人,一由大臣中钦派,一由本部尚书、侍郎内拣派。掌理存贮火药,别其
官名,汉置,属黄门令,宦者,掌出入侍从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少府·黄门令》。官名。东汉时黄门令的佐官。见“黄门令”。
指郡守、刺史和县令、县长、县丞、县尉。汉朝郡守的官俸为二千石,故俗称其为二千石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郡守,秦官,掌治其郡,秩二千石。”也指刺史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州郡》:“外十二州,每州刺史一人
官名。东汉初临时设置,统兵征战,事迄则罢。魏、晋制度,骠骑将军为重号将军,仅次于大将军,高于诸名号大将军,本不须加“大”。然两晋将军名号愈授愈滥,遂又增置此号,居诸名号将军之首,一品。多加于权臣元老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