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去印绶,喻辞官。《后汉书·陈实传》:“以沛相赋敛违法,乃解印绶去,吏人追思之。”
官名,辽朝置,掌皇太后宫诸司之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》。
僧官名。(1) 中央设置,相当于僧正。南朝宋泰始元年(公元465年)明帝诏僧瑾为“天下僧主”,管辖全国僧尼。南齐沿置,永明元年(公元483年),武帝敕玄畅、法献同为僧主,“分任南北二岸。”南齐末,以法
满语。参见“档案”。
即“爱惜喇库哈番”。
官名。隋朝内侍省内尚食局长官,置二员,正六品; 以宦官充任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
官名,三国魏置,掌起草诏令。魏文帝黄初年间,改秘书令为中书令,且置通事郎。专掌起草诏令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为币制局的长官,见“币制局”。
官名,也省称五威左帅,掌助五威将班符命于天下。详见《五威将前帅》条。
官名。五代后梁改崇政院直学士置,后唐庄宗同光元年(923)改名枢密院直学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