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军断事官
明太祖初于大都督府中置断事官,从五品,掌理断军中刑狱。洪武十三年 (1380) 改置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五军都督府,乃以中军都督府断事官为五军断事官。十七年,改五军各设左、右断事二人,从九品,二十三年升正五品,又分设五司,分理各军府刑名。建文 (1399—1402) 中革断事及五司官。
明太祖初于大都督府中置断事官,从五品,掌理断军中刑狱。洪武十三年 (1380) 改置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五军都督府,乃以中军都督府断事官为五军断事官。十七年,改五军各设左、右断事二人,从九品,二十三年升正五品,又分设五司,分理各军府刑名。建文 (1399—1402) 中革断事及五司官。
官署名。南宋高宗建炎元年(1127),改诸司专勾司为诸司审计司,马步军专勾司为马步军审计司。掌诸司自宫禁朝廷下至斗食佐史等一切赋禄者之给受,以式法审其名数,批书粮料历以送粮料院。设监官、都主押官领之。
爵名。又称“大梁造”或“大上造”。战国秦置。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:“于是以鞅为大良造。”参见“大上造”。1、官爵名。战国初期为秦国的最高官职,掌军政大权,商鞅曾为此官。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:“于是以鞅为大
官名。西汉武帝初置羽林骑,掌宿卫送从。宣帝令中郎将骑都尉监羽林,谓之羽林中郎将,领郎百人,谓之羽林郎。选送汉阳、陇西、安定、北地、上郡、西河六郡良家子补。本武帝以便马从猎,还宿殿陛岩下室中,又号岩郎,
官名。十六国刘汉置。掌官吏铨选,位次尚书仆射。属尚书省。《晋书·刘聪载记》: “省吏部,置左、右选曹尚书。”
官名。即“知图谱官”。
官名。嚣即敖,莫敖原为战国时楚国卿号。秦汉之际项羽所立西楚国沿用。
官名。金朝枢密院置,掌承受、传宣圣旨,有必须奏请皇帝裁夺之事,则入殿上章题奏,参与省院议事,记所议之事立为“检目”呈复。须赴尚书省议论之事,议论既定,由奏事官与省左右司官共同拟奏,呈复相臣。官名。金置
官名。金朝都水监属官,设于新乡,掌河防,管辖崇福上、崇福下、卫南、淇上四埽。人选由都水监廉举,领埽兵约二千人。
官署名。宋朝各州皆置,以录事参军主管,与同理院同掌本州刑狱之事。宋代州的审判机构之一,即录事参军的衙门。以录事参军为主官,原先只管民事,后来也兼管刑事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凉京都行政长官。《资治通鉴·晋安帝隆安四年》:“(吕纂)以后父(杨)桓为尚书左仆射、凉都尹(胡三省注:“凉都姑臧,改武威太守为凉都尹)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