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市肆长
官名。隋代京师之市置四十肆长,掌交易之市,属廪市署管辖。
官名。隋代京师之市置四十肆长,掌交易之市,属廪市署管辖。
官名。渤海国官,文籍院长官。
春秋时晋国的小吏。《国语·晋语四》:“皂隶食职。”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宿卫司长官。亦称“典宿卫事”。官名。辽置,见“宿卫司”。
“小匠师下大夫”的省称。
北洋政府总统府军事处的属官。见“总统府军事处”。
官署名。掌供砖瓦石器陶瓷等事,设令、丞为长贰。西晋隶少府,东晋并归丹扬尹,南朝复隶少府。北齐隶太府寺,兼领石窟丞。隋初因之,设令二员、丞四员,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隶将作监。唐朝设令、丞各一员,又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学司所属七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宣统三年(1911)改隶军学处。掌拟全国步队教育、训练、考察、校阅之计划,审定步队操法,核议步队应用军械器具,考察所属学堂成绩等。置科
官署名。辽朝南面官。又称“东京户部使司”。掌东京路赋税、度支、盐铁等事。与上京盐铁使司、中京度支使司、南京三司使司、西京计司合称五计司。设户部使等职。
官名。西魏,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东汉隶五官中郎将,比六百石,无员,更直执戟,宿卫诸殿门,出充车骑,实为后备官员,以供选用。三国时吴仍置。官名,汉置,为五官中郎将属官,俸比六百石,掌持戟值班,宿卫殿门,出充车骑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