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畿卫戍总司令部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八月十八日对德宣战时设置京畿警备司令维持京师治安, 民国八年(公元1919年)裁撤,改设京畿卫戍总司令。依照同年十一月十九日公布的《京畿卫戍总司令部组织令》规定, 总司令直属大总统,其主要职掌有四:一是警卫京畿地方,二是灾害救防,三是保护公府和官署,四是防护陆军各建筑物。部内分置参谋、秘书、副官、执法、军需、军医六处,各设处长一人,处员若干人。总司令平时所辖卫戍部队由陆军部指拨。有特殊情况时,并可调遣京师附近驻军和指挥地方官警长官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八月十八日对德宣战时设置京畿警备司令维持京师治安, 民国八年(公元1919年)裁撤,改设京畿卫戍总司令。依照同年十一月十九日公布的《京畿卫戍总司令部组织令》规定, 总司令直属大总统,其主要职掌有四:一是警卫京畿地方,二是灾害救防,三是保护公府和官署,四是防护陆军各建筑物。部内分置参谋、秘书、副官、执法、军需、军医六处,各设处长一人,处员若干人。总司令平时所辖卫戍部队由陆军部指拨。有特殊情况时,并可调遣京师附近驻军和指挥地方官警长官。
即官吏的俸禄,又称奉,也就是国家根据官吏职位的高低给予官吏的报酬。禄俸有的给土地,有的给谷粟,有的给银钱,有的给杂物,也有的给钱和地,有的给钱和谷。周朝给土地,春秋时出现给粮食。战国时普遍给粮食,但计
武官名。明洪武中始置金吾前卫,为上直亲军之一,永乐以后沿设,掌守卫皇城南面及巡警京城各门,遇陈设卤簿,掌擎执方天戟二十四件,以指挥使为主官,下辖千户所。
官名。民国北洋军伐时期置,为数省或数区的军政长官,掌理所辖省区的军政事务。最高级地方军政长官。北洋政府为安排大实力派的需要,设置巡阅使一职,使其控制两省以上地方,在形式上隶于陆军部管辖。巡阅使因其所辖
官名。为宋代尚酝局的主官,见“尚酝局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为春官府典命中大夫属官。北周沿置。后改典命为大司礼,遂隶大司礼,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礼为礼部,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。正一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
见“校理”。
官名。明初户部湖广部、刑部湖广部均置,各一人,正五品,掌本属部之事。参见“湖广部”。
①宋朝士名。徽宗政和八年(1118)置,以赐在学选人,从五品。②道士封号。明朝置。并有加太常寺卿、礼部尚书及宫保等衔者。为一时殊荣,非常制。
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。民国三年、四年(公元1914~1915年)北洋政府总统府中有指挥处,设指挥使,执政府的指挥处当是沿总统府之制而设,职掌不详。
官名。西晋末年,司隶校尉与诸州并置司马,掌军事,与长史同为州军府的上佐,其地位略次于长史。长史多带州治所的郡太守,司马也常带大郡太守。然在南北朝军事繁兴时期,守御重任,职在司马,长史反不重要,常有超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