亲属有犯法者不得任宿卫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汉代有此项规定,如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即有“弟犯法不得宿卫”的记载。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汉代有此项规定,如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即有“弟犯法不得宿卫”的记载。
即“治书侍御史”。《梁书·武帝纪上》:“副子生南台治书道赐。”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匠师中大夫掌材上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唐朝军器监弩坊署长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下,掌出纳矛矟、弓矢、排弩、刃镞、杂作及工匠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枢密院所属机构。掌纠察百官,兴宗重熙二十年(1051),“罢中丞记录职官过犯,令承旨总之。”(《辽史·兴宗纪》)官署名,辽朝置,掌纠察百官。其官有北枢密院点检中丞司事、总知中丞司事、北院
唐代京兆、河南、太原三府府尹的合称。三都长官均称为牧,往往由亲王遥领,不视事,政务由其副职三都府尹执掌,员额各一人,秩从三品。参见“雍州牧”。
官名。战国楚置。掌王宫马厩政令之官长。战国曾侯乙墓出土竹简记载楚官名有“宫厩令”。
官名。唐朝置为太子内官,三员,从八品,掌东宫医药、伎乐,隶司馔。太平天国军中置为给事官。女官名。唐代太子内官中有此官,从八品,掌方药、优乐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太子内官》。
宋朝宪衔之一。参见“宪衔”。
政区名。见“侨州郡”。
官名。明朝司农司长官。朱元璋吴元年(1367)于司农司置,一人,正三品。洪武元年(1368)罢。三年复置,四年再罢。掌农耕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