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仓场总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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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太子右卫坊

    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子詹事府。长官为率,属官有司马等。与左卫坊并掌东宫禁卫,各领骑官备身、内直备身、备身,直阁、直前、直后,太子旅骑、屯卫、典军校尉,骑尉等侍卫武职。

  • 中台左相

    官名。见“中台”。

  • 长春宫使

    官名。唐玄宗开元八年(720)以同州刺史姜师度兼营阳长春宫使,检校同、蒲、绛、河东、西并沙苑内新旧注田蒲萑收入,二十九年又检校新丰邑屯田,其间或以左卫郎将、御史中丞、殿中监等充任,至代宗大历九年(77

  • 律学博士

    官名。①沿“律博士”。②唐朝国子监置律学,初设博士一员,后增至三员,从八品下,掌教授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,以律令为专业,兼格式法例; 高宗显庆三年(658)废学,以其隶大理寺,龙朔二年(662)复置

  • 举叙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末法部八司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法部及所属衙门司员的升降补调京察考核等事,并考验法官、书记、律师、法律毕业生各员事项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法部。掌

  • 左阐教

    官名。明清僧录司之官员。分掌天下释教之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一人,从六品。清康熙十三年(1674)定设一人,亦为从六品。循例升补右善世,缺出由右阐教升补。

  • 分袭

    清朝封爵制度之一。指应袭子侄兄弟数人分袭父兄之爵。清制,凡原系数人合并之爵,准予分袭。原属一人之爵合并者,不准分袭。

  • 北宫

    周朝王后妃嫔所居宫室。《周礼·天官·内宰》: “宪禁令于王之北宫,而纠其守。”孙诒让正义:“后六宫在王六寝之后,对南宫言之,谓之北宫。”

  • 术士

    为君主画策的谋士。《韩非子·人主》: “主有术士,则大臣不得制断。”

  • 缮人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周王所用的弓弩矢箙,赞助周王行射仪。《周礼·夏官》: “缮人,上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一人,史二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王之用弓弩矢箙矰弋扶拾。掌诏王射,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