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仪制清吏司

仪制清吏司

官署名。简称“仪制司”。明清礼部四司之一。掌诸礼文、宗封、贡举、学校之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仪部置。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一人,主事三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礼部亦置,设官略同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、设郎中三人,满洲二人,汉一人; 员外郎四人,满洲三人,汉一人; 主事二人,满、汉各一人; 以及笔帖式、经承等员。所属有建言科、王府科、印信科、学政科、火房等机构,办理本司事务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以鸿胪寺及主客司併入。宣统元年(1909)为避帝讳改称典制清吏司。三年(1911)改隶典礼院。


官署名。明代礼部所属四司的第一司,掌诸礼文、宗封、贡举、学校等事。天子即位、天子冠、大婚、册立皇太子、妃嫔、太子妃,上慈宫徽号、朝贺、朝见、大飨,宴飨、大射、宴射、则举诸仪注条上之。视学、策士,巡狩、亲征、献俘、奏捷,若太子出阁、监国,皇子女诞生、命名,以及百官命妇朝贺皇太子、后妃之礼,与诸王国之礼等,皆颁仪式于诸司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一·礼部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外卫指挥副佥事

    清朝骑都尉之别称。

  • 众议院请愿委员会

   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理事一人或数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三十七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二十五人。掌审查请愿事项。

  • 马队科

    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学司所属七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宣统三年(1911)改隶军学处。掌拟全国马队教育、训练、校阅之计划,审定马队操法,核议马队应用马匹、军械器具,考察所属学堂成绩等。置科

  • 漕举

    见“漕试”。宋代科举考试方式之一,即“漕试”,见该条。

  • 公中缺

    清朝官缺之一种,属八旗官缺。即公中佐领之额设者,由八旗应用人员内通行拣选任命。参见“公中佐领”。

  • 太子内直监

    官名。北齐置。殿内局长官,员二人,六品。属太子门下坊。下设副直监四人,掌管东宫殿内事务。

  • 刑部交阯清吏司

    官署名。明朝刑部属司之一,始置于永乐十八年(1420),掌交阯布政司(今越南境内)刑名,并带管所分直隶府州、在京衙门。宣德三年(1428)罢交阯布政司,十年革刑部交阯司。

  • 文明殿学士

    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 (980),改端明殿学士置,掌侍从备顾问应对,有所献纳则请对或奏对。仁宗庆历七年 (1047),改为紫宸殿学士。

  • 上京城隍使司

    官署名。辽置,主官为上京城隍使,亦称上京皇城使,属南面京官。景宗时韩德让曾任上京皇城使。参见“皇城使”。

  • 两京武库丞

    官名。唐朝京城长安 (今陕西西安)、东都 (洛阳) 武库署次官,隶卫尉寺,各置二员,从八品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