伊吾司马
官名。东汉置,主伊吾卢屯田。明帝永平中留兵屯伊吾卢城,置宜禾都尉屯田。后时废时罢。至顺帝永建六年(131)复令开设屯田,置伊吾司马一人。
官名,东汉置,掌伊吾卢屯田。明帝永平十六年,留兵屯伊吾卢城,置宜禾都尉屯田。后时置时废。至顺帝六年三月复置伊吾司马一人,掌屯田事。见《后汉书·孝明帝纪、孝顺帝纪》。
官名。东汉置,主伊吾卢屯田。明帝永平中留兵屯伊吾卢城,置宜禾都尉屯田。后时废时罢。至顺帝永建六年(131)复令开设屯田,置伊吾司马一人。
官名,东汉置,掌伊吾卢屯田。明帝永平十六年,留兵屯伊吾卢城,置宜禾都尉屯田。后时置时废。至顺帝六年三月复置伊吾司马一人,掌屯田事。见《后汉书·孝明帝纪、孝顺帝纪》。
即“东北路都统军使司”。
官名。明朝设此官,又名提督操江,掌管江防事务。以副佥都御史任之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实业部为随时明了国际贸易近况而资改进本国工商业,设置商务专员,分驻本国驻外使领馆驻在地或重要商埠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三月二十六日公布的《实业部驻外商务专员章程》规定,其职
官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隶太府寺司染署。
国君、天子,犹言“主上”。《汉书·贾谊传》:“故父兄之臣诚死宗庙,法度之臣诚死社稷,辅翼之臣诚死君上。”
明清吏部之处分制度。凡因故受降级处分之官员,视现任之级实降离任,称为降调。清朝之处分以级为差,有降一级至五级之别。凡降调而级不足者,如从八品降三级,无级可降,则议革职。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明制,经考察属
官名。即“太子药藏丞”。
指汉灵帝时祸国殃民的十二位常侍,“十”,取其整数。详“十二常侍”条。
官名,汉置,为郡县佐吏,掌修建道路和看守桥梁;多置于险阻处或交通要道。如武都西部道桥掾,蜀郡南部道桥掾等,均见于汉碑或《水经注》。晋置,但下属郡县而属司空府。官名。西晋始置,为司空的属官,南朝宋沿置。
官名。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五月丁亥,改礼部为司宗时,由原礼部旅下士改名,为春官府司宗中大夫属官,正一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职掌参见“司宗上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