侍仪奉御
官名。元置,左右各一人,兼同修起居注衔,与给事中同掌纪录奏闻之事。参见“起居注给事中”。
官名。元置,左右各一人,兼同修起居注衔,与给事中同掌纪录奏闻之事。参见“起居注给事中”。
官名。春秋置。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:“古者诸侯出疆,必具官以从。请具左、右司马。”战国时,楚、齐、燕等国亦置,掌军政,领兵征战。《左传·襄公十五年》:“楚公子午为令尹”,“公子橐师为右司马,公子成为左司
做大官,居高位,原意为宦途成就。汉朝刘向《说苑·敬慎》:“官怠于宦成,病加于少愈。”
七品堂官是县令和知县的别称。唐朝规定,上县县令从六品上,中县县令正七品上,中下县县令从七品上。下县县令从七品下。县令掌导风化、察冤滞、听狱讼等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志四下》。明沿其制。明朝初年,县分为三等
官署名。清末各省提学使司所属六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理本省优级、初级师范学堂、中等学堂、女子师范学堂、女子中学堂、小学堂之教课规程、设备规则,以及关于管理员、教员、学生等一切事务。
皇帝的祖母所居之宫称长信宫,有时也用来代指帝祖母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》:“置太仆、少府以下,皆如长乐宫故事。”注:“《汉官仪》曰:帝祖母称长信宫,帝母称长乐宫,故有长信少府、长乐少府及职吏。”长信少府为
官名。明制,光禄寺所属的掌醢署以署正、署丞为正副主官,掌供饧、油、醯、酱、梅、盐之事。属官有监事。清制署正满、汉各一人,署丞满二人,掌供备盐、酱、香、烛等物。并征收寺属果园税银送存银库。属官有笔帖式、
爵位制度。指王、公、侯、子四等,北魏道武帝天赐元年 (404) 废伯、男而置。后复设伯、男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,拟镇兵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仍拟镇兵将军。
官名。隋朝太子典书坊内厩长官,置二员,掌东宫车舆之事。官名。唐代太子内坊局的属官中有内厩尉,掌车乘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太子内坊局》。
食公卿禄而无职事者称乐公。《史记·平准书》:“爵得至乐卿,以显军功。”注:“《汉书音义》曰:(秦汉二十级爵的)十九级爵为乐公,食公卿禄而无职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