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注
官名。唐朝为起居郎、起居舍人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起居郎为左螭,舍人为右螭,又并为修注”。宋朝为修起居注、起居郎、起居舍人等官省称。
官名。唐朝为起居郎、起居舍人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起居郎为左螭,舍人为右螭,又并为修注”。宋朝为修起居注、起居郎、起居舍人等官省称。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审判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,分五处。掌审理京师内外城不属地审厅管辖的一审案。审判采独任制。置刑、民科推事各五人,录事十人等。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始
官署名。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。元朝始设于各州,掌理僧尼词讼。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长官为僧正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二月,仁宗登极,下令罢各级僧司衙门,遂废。明洪武十五年(13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行军时穿凿水井悬挂壶、辔、畚以指示军队宿营地点的军吏。《周礼·夏官》: “挈壶氏,下士六人,史二人,徒十有二人”。“掌挈壶以令军井,挚辔以令舍,挈畚以令粮。凡军
官名,元武宗至大元年(公元1308年)始置,属宣课司,从八品,掌鱼蟹市税收。其佐官有副使二人,从九品。见《元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由提刑按察司改立,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掌西山材木的采伐。《魏书·灵徵志》: “有司奏西山采材司马张神和上言司空谷木连理。”
官名。十六国前燕置。《资治通鉴·晋穆帝永和五年 (349)》:“(慕容)儁犹豫未决,以问五材将军封奕。”胡三省注:“燕置五材将军,盖取宋子罕所谓‘天生五材谁能去兵’之义。”
①尚书省诸曹之一。南北朝临时设置,以尚书为长官。掌营建宗庙宫室、修作军国器械。有事即置,事讫即省,其职分隶度支、都官、左民、祠部等尚书。②尚书省郎曹之一。设郎(郎中、侍郎)为长官。西晋始置,掌土木工程
汉代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一、“宗室不宜典三河”,见《汉书·刘歆传》,二、“宗室子弟无得在公位”,见《后汉书·光武十王传》。
科举考试场所。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(736)以考功员外郎望轻,移于礼部,以侍郎主其事。宋仁宗以前,借用太常寺、国子监或武成王庙为考场。宋徽宗崇宁 (1102—1106) 至政和 (1111—111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