僧录司副印
官名。清朝僧录司副长官。天聪六年(1632)设,一人。由僧官带原品衔充任。分掌天下释教之事。道光二十四年 (1844) 定制,兼善世等衔。
官名。清朝僧录司副长官。天聪六年(1632)设,一人。由僧官带原品衔充任。分掌天下释教之事。道光二十四年 (1844) 定制,兼善世等衔。
官署名。宋朝置,职掌同牛羊司。参见“牛羊司”。官署名。属光禄寺,见“牛羊司”。
官名。清朝会同四译馆之最高长官。乾隆 (1736—1795) 时设,满洲大臣二人,於六部及都察院、通政司、大理寺等部衙衙门内奏请钦派。统摄馆事。光绪二十九年 (1903) 裁。
官名。明清皆置,正六品。明代通判掌理粮储、马政、军匠、薪炭、河渠、堤涂之事;清代通判掌牙侩税收、平禁争伪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·顺天府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顺天府》。
以防御使为长官之州。宋朝为六等州之第四等,位观察州下、团练州上。防御使不赴任者,以他官判、知,属官有防御推官等,又有防御副使专授左降官。辽朝亦置,低于团练州,设防御使、防御副使、防御判官、州学博士、助
官名。汉武帝太初中更名家马为挏马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颜师古注引应劭说:“主乳马取其汁挏治之,味酢可饮。”即把原供天子私用的家马厩改成了专养乳马的挏马厩,设令及丞。东汉省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。负责管理六院部皇族。
对录为进士而未直接任官者的称呼。明洪武十八年(1385)始定,给以禄米,于诸司观政,使其谙练政体,然后擢任之。除入翰林院称庶吉士外,六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、通政司诸署仍称进士。三年后即选京职。
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置。设监察御史七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二人。在本道之外协管工部,文思院,都知等监,兵仗、鞍辔、抽分竹木各局,僧、道录司,在京府军等五
①官署名。隋朝左、右卫所统左翊二开府府(骠骑府),置开府(骠骑将军)一员,有长史、司马、录事及仓、兵等曹参军、法曹行参军各一员,行参军三员,领军坊、乡团,掌宫禁宿卫。②官名。隋朝左、右卫所统左翊二开府
官名。汉置,为太子侍从。西汉属太子太傅、少傅。东汉属太子少傅,秩六百石,员五人,职如侍中。三国魏沿置。掌侍从、奏事、谏议等。蜀、吴亦置。晋减为四人,与中舍人共掌文翰。南朝宋同,品第五,秩六百石,属官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