免官爵为兵
官吏降罚方式之一。北魏时行施,《魏书·陆定国传》记定国于延兴五年(公元475年)坐事免官爵为兵。
官吏降罚方式之一。北魏时行施,《魏书·陆定国传》记定国于延兴五年(公元475年)坐事免官爵为兵。
官名。汉代少府所属太医令之下的御医之一,见《汉书·董贤传》。
掌管地方迎送守望的小吏。也称堠子。宋代梅尧臣《送李殿丞通判处州诗》:“沙头有堠吏,惴立板方敛。”
官名。金朝皇后位下女官。掌帐幕床褥舆伞、洒扫铺陈、薪炭灯烛之事。设一员,秩正九品。宫中女官名。金置直閤、司陈各一人,秩九品,为皇后位下女职。掌帐幕床褥舆伞,洒扫铺陈、薪炭灯烛之事。
又称守阙。宋制,官员任满后向铨选主管衙门登记差遣窠阙等候拟注;或已登记窠阙,待现任官员任满后拟注替代,称之为待阙。南宋后期规定,侍郎佐选的舍人须待阙六年,侍郎右选的小使臣须待阙五年半,始得拟注补官。
①《周礼》称朝廷举行朝觐会同等大典礼仪担任相礼之人。《周礼·春官·大宗伯》: “朝觐会同,则为上相。大丧亦如之。”郑玄注: “相,诏王礼也。出接宾曰摈,入诏礼曰相。” ② 汉朝以后对宰相的尊称。宋朝宰
官名。春秋吴、楚等国置。为负责边境城邑的行政长官。《史记·吴太伯世家》: “楚边邑卑梁氏之处女与吴边邑之女争桑,二女家怒相灭。两国边邑长闻之,怒而相攻,灭吴之边邑。”官名,春秋时吴、楚等国置,为边境城
官名。清末邮传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三品,简任。掌领本部承政厅事宜。
官署名。五代后唐庄宗同光二年(924)置,盐铁、户部、度支三司凡关钱物,皆委其管辖,明宗天成元年(926)依旧归三司,以宰臣一人专判。
官名。门下省属官。掌出纳文奏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定为从五品中,二十三年 (499)定为从八品上。北齐沿置,设员四人,从八品上。
官名。唐高宗显庆五年(660) 改右府大将军置,龙朔二年(662) 改右奉宸卫大将军,后定名为“右千牛卫大将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