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主食官长
官名。东汉置,秩六百石,为长公主属官,主管公主府中膳食之事。
官名。东汉置,秩六百石,为长公主属官,主管公主府中膳食之事。
宋朝贡院官名。真宗咸平二年(999)礼部试,始以考试官兼任。景德四年(1007),改设专职。掌密封举人试卷卷首之姓名、乡贯。天禧三年(1019)以后,兼用“封弥官”、“封弥卷首官”名。英宗治平四年(1
官名。即长乐卫尉。西汉置,武帝时以程不识、李广分别为东、西宫卫尉。掌屯兵,警卫长乐宫。不常置。官名,西汉置,即长乐卫尉,掌长乐宫屯卫兵,程不识曾任此职。因长乐宫在未央宫西,故称西宫。《汉书·李广传》:
北洋政府总统府内部机构。掌总统府侍卫之事。设侍从武官长、副官长、侍卫武官、政治顾问、军事顾问、军事咨议。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帅,掌领兵马征伐。金国海陵王正隆六年(公元1161年),置都统制府及左右领军大都督,帅三十二总管侵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署名。①北齐隶太子门下坊,设内直监二员、副直监四员。隋朝改名内直局。② 隋初改殿中局置,隶门下省,设监二员、直长四员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尚舍局,隶殿内省。参见“殿中局”。官署名。(1)北齐置
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。扣发官员俸饷,以年月为差,分为七等: 即罚俸一月、二月、三月、六月、九月、一年、二年等。因公罪罚俸,准以其记录,加级相抵销; 私罪罚俸,皆为实罚,不准抵销。
文书名。清朝刑部题本内之附加说明文。凡遇有死刑重案或应加重罪名之案件,而其中又有情可原或例可减等治罪者,即缮签说明,随本上报,请皇帝裁决。
官名。明置,为锦衣卫长官。《明史·职官五·锦衣卫》:“锦衣卫,掌侍卫、缉捕,刑狱之事,恒以勋戚都督领之。”参看“锦衣卫”条。
官名。南宋置,为四辖之一。孝宗隆兴二年 (1164),令选通判、知县资序人充任。外补则为郡守,内迁则为寺、监丞簿,或直接升任杂监司。
官名,汉置,属掖庭令,掌牛官。《汉书·外戚传下·孝成赵皇后》:“(元延元年)其十月中,宫乳(产)掖庭牛官令舍……取牛官令舍妇人新产儿。”宫,指中宫学事史曹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