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掌管帝王园陵。《后汉书·城阳恭王祉传》: “立考侯、康侯庙,比园陵,置啬夫。”李贤注: “啬夫本乡官,主知赋役多少,平其差品。园陵置之,知祭祀、征求诸事。”官名,汉置,为王侯属官,掌祭祀征求。《
西夏语官名。西夏置,职掌不详。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三六○“元丰八年十月”条下记“夏国使吕则嵬名怀普等见于延和殿,以其母梁氏之丧来告也。”吕则为嵬名怀普等的官称。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一五六“庆历五年闰五
官名。南宋太医局置,以京官充任,从八品,为太医局次官,位在判太医局下。
官名。见“公府兵曹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三品,隶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,掌岷州(今甘肃岷县)吐蕃十八族军民政务,又称十八族元帅府。置达鲁花赤、元帅、同知、知事各一员。
官学名。清初置顺天府学,设汉儒学教授、训导各一人。又有京卫武学,设汉教授一人,训导二人,雍正三年(公元1725年)改为顺天府武学。次年裁顺天府武学,在顺天府学中增设满儒学教授、训导各一人,分为满汉二学
官场用语。同榜登科者为同年。汉代郡国每年举孝廉一人,同一年被举者, 互相称为同年, 亦称同岁。唐以后实行科举,凡各种正式考试同榜登第者,均互称同年。
官制用语。又称削籍、落籍。宋朝学制和官制中的一项规定。太学生严重违犯学规,或请长假满一年,即予除籍。官员犯某些罪过,以除籍为处分,降为平民。文武官因故亡没者,例皆除籍。(1)指官员开除名籍,为官员处罚
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右熊卫次官,置一人。
渤海国十卫之一,相当于唐朝的十六卫,置大将军一人、将军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