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别称。唐朝以北门谓羽林诸将,南牙谓宰相。《资治通鉴·唐中宗神龙元年(705)》:附马都尉安阳王同皎曰:“北门南牙, 同心协力, 以诛凶竖,复李氏社稷”,胡注:“南牙谓宰相,北门谓羽林诸将”。
官名。西汉时太常属官有太乐令及丞,掌祭祀及享宴的乐舞。东汉改太乐为大予乐,亦置令及丞,魏晋时复旧称,所掌与汉同。晋元帝时并太乐于鼓吹,后来有时仍有设置。南朝宋齐梁陈均置,梁制太乐令又有清商署丞。北齐称
五官所属官吏的总称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 “天子之五官,曰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寇,典司五众。”注:“众,谓群臣也。”
官名。唐高宗显庆三年(658) 始置,为正三品上武散官,专授归唐将领,隶于诸卫。宋朝置为武散官,初正三品,神宗元丰五年(1082)罢为武散官,唯蕃兵蕃官仍授。宋朝武散官称号,为正三品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
官署名。元朝置秩,正五品,掌内府饮食。
官秩等级。汉置,三国两晋南北朝因之。次于二千石,银印青绶。西汉凡丞相司直、护军都尉、司隶校尉、西域都护、奉车都尉、驸马都尉、郡都尉等秩皆比二千石。东汉诸中郎将、光禄大夫、侍中、诸校尉也为比二千石。西汉
官名。见“大理丞”。官名,北齐于大理寺卿、少卿之外置大理寺丞,为卿的佐官。隋初沿置,炀帝时改为勾检官,与大理寺正分判狱事。唐代复为大理寺丞,员额六人,从六品上,掌分判寺事,正刑之轻重。其断罪不当,则由
诸侯之长。《左传·襄公四年》: “天子所以享元侯也。”杜预注: “元侯,牧伯。”诸侯之长。《左传·襄公四年》:“三夏,天子所以享元侯也。”
官名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九年(495)置,是皇帝左右的侍卫武官。原为比视官,有罪不得除刑,孝明帝时胡太后从任城王元澄之议,依中正例当刑。北齐时为左右卫府直阁属官,从五品。隋初属左右卫府,员十五人,从五品
明建文 (1399—1402) 时,改原浙江、四川、山东、河南、北平、陕西、山西、江西、广东、广西、福建、湖广、云南十三道提刑按察司为肃政按察司,仍各理一省刑名按劾之事。成祖初复旧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