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用文官
指军事机关中的文职官员,如秘书、书记、军事学校的普通教员、外文翻译等。
指军事机关中的文职官员,如秘书、书记、军事学校的普通教员、外文翻译等。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四年(1277),掌蒙古国子学,隶蒙古翰林院,秩从三品。仁宗延祐四年(1317),升正三品。七年,复降为从三品。置祭酒一员,从三品; 司业二员,正五品; 监丞一员,正六品。官署
学校名。朱元璋建国前各地守臣已有置者。洪武八年 (1370) 诏令于全国民间各坊厢均置。选年老生员为师,令十五岁以下幼童入学,教读《百家姓》、《千字文》及小学、经史、历算等。并曾一度令读《大诰》及冠婚
官名。乐府为汉代设立的搜集乐歌的机构,以供皇帝和宫廷享用,乐府的乐,与太常所属太乐令所掌的乐不同。《汉书·礼乐志》载:“叔孙通因秦乐人,制宗庙乐。又有房中祠乐……孝惠二年(公元前193年),使乐府令夏
女官名。宋朝尚书内省置,原名管干仙诏公事,南宋改称。
官名。北魏道武帝天兴四年 (401),复尚书三十六曹,曹置代人令史一人,译令史一人,书令史二人。
即“郭什哈昂邦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掌管举荐州内人才。《梁书·武帝纪中》: 天监七年 (508) “诏於州、郡、县置州望、郡宗、乡豪各一人,专掌搜荐。”
官名。南诏官,主马,以清平官、酋望、大军将兼之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掌囚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一人,正八品,奏补。掌本部南、北二监人犯医疗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