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大宗正事
官名。宋朝大宗正司置,以位高属尊者充任,为大宗正司最高长官。金朝为大宗正府长官,从一品,以皇族亲属一人充任,掌敦睦纠率宗属服从皇命。章宗泰和六年(1206)改为判大睦亲事。
官名。金代设大宗正府,其长官称判大宗正事,掌敦睦纠率宗属钦奉王命;为从一品官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大宗正府》。
官名。宋朝大宗正司置,以位高属尊者充任,为大宗正司最高长官。金朝为大宗正府长官,从一品,以皇族亲属一人充任,掌敦睦纠率宗属服从皇命。章宗泰和六年(1206)改为判大睦亲事。
官名。金代设大宗正府,其长官称判大宗正事,掌敦睦纠率宗属钦奉王命;为从一品官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大宗正府》。
官署名。尚书省诸郎曹之一。西晋分外兵曹置,与左外兵曹并掌京畿以外各地军队政令军务、属五兵尚书。设郎 (郎中)。东晋、南朝省并“外兵曹”。北魏复置,与外兵、左外兵曹并属七兵尚书。北齐沿置属五兵尚书,掌河
①官名。又称“车右”、“戎右”。春秋晋国置,车战中居于主将之右,掌护卫主将并供其役使。《左传·闵公元年》:“晋侯作二军,公将上军,大子申生将下军,赵夙御戎,毕万为右。”② 古人尚右,官位相近而地位稍高
官署名。唐朝置,为五房之一。玄宗开元(713—741)中设于政事堂,与吏房、枢机房、兵房、刑礼房分曹以主众务。北宋初期,中书门下、枢密院承旨司设有,为六房之一。属中书门下者掌财币军储、户口版籍、租调漕
官制用语。即因军功而取得的勋级。北魏在每次战事结束后,由主将把部属的勋劳记载在勋书上,送吏部与中兵局,吏部根据勋书除官、进阶。孝庄帝建义元年(528)以前,叙军勋不得过于征虏将军,以后则可将余阶积以进
官名。即水部员外郎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改,肃宗至德二载(757)复名水部员外郎。官名。见“司水郎中”。
官名。明清皆置,从七品。掌出纳文书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·顺天府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顺天府》。
官置名。北宋神宗熙宁九年(1076),合并熟药库、合药所及市易务卖药所置,或称修合卖药所,隶太医局,掌修合、出售药物以供民间治病。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隶太府寺。徽宗政和四年(1114),
①官名。周朝及晋等诸侯国置。为宾主宴会监礼官。《仪礼·乡饮酒礼》:“作相为司正,司正礼辞许诺。”郑玄注:“作,使也。礼乐之正,既成,将留宾,为有懈怠,立司正以监之。”《国语·晋语一》:“公饮大夫酒,令
官名,周置,掌采集民间诗歌,以供国王参阅而知风俗、得失等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:“诗言志,歌詠言……故古有采诗之官,王者所以观风俗,知得失,自考正也。”
科举制科之一。隋代设置,属于武类科目。大业五年(公元609年)诏举。参见“制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