别署监
官名。南朝梁诸州置,流外三品勋位,职掌不详。
官名。南朝梁诸州置,流外三品勋位,职掌不详。
见“十三衙门”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,官员犯罪,降等注授差遣,无等可降者,授远小去处。称为降授。系衔首带“降授”二字。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宋制,官员犯罪则降等注授差遣;无等可降者,授以远小去处。凡降授官,其衔首均带“降授”二
官名。清朝内阁之属官。俗称“阁学”。康熙九年(1670),改内三院学士设。定制满六人、汉四人,秩从二品。初皆兼礼部侍郎衔,乾隆五十八年(1739)停止兼衔。额缺列于内阁典籍厅,但并不在厅办公,而以内阁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都尉。隶太仆寺驼牛署。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元代选任官员,内外长官例由蒙古贵族充任,副职则尽先用色目人,汉人只能充任中下级官员或属吏。有关兵籍等军机重务,汉人是不得与闻的。在中央最高军事机关枢密院中,不仅汉人不得充任长官,色目
明清各朝例开之修书馆。自唐朝始,每一皇帝死后,新皇帝例敕史臣为其纂修实录。明制,帝崩即设馆修实录,视为大典。初以文武臣为监修,后改以勋臣充监修官,以内阁大臣为总裁,翰林院学士充副总裁。纂修官则由内阁于
官署名。宋初,盐铁、度支、户部各有勾院,以本部判官领之。太祖开宝五年 (972),以盐铁勾院、户部勾院合为一院,度支勾院为一院。太宗太平兴国五年 (980),合为一院。雍熙三年 (986),复分为三院
官名。① 西汉武帝始置,为北军八校尉之一,位次列卿,属官有丞、司马等。领内附越人骑士,戍卫京师,兼任征伐。东汉初罢,光武帝建武十五年(后39)改青巾左校尉置,为五校尉之一,隶北军中候,掌宿卫兵,有司马
唐、五代职事官值班制度。尚书省官每一日一人宿直,尚书都省设值班记录依次传递; 内外官上班视事,下班而退,有事则直。五代后梁逐日当中书舍人及吏、兵部知印郎官、少府监及篆印文兼书写告身人吏等,轮次于中书侧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隶中政院,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六年(1289),掌隶属于皇后宫的人户一万五千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、副总管各一员。下辖在京二提举司及涿州、保定、真定、冀宁、河南、大名、东平、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