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资官
唐代官资的一种。指以前曾充任过某种职事官,因考满或其他原因停官而待选者,某一职官一般须任该职经两考以上方算“成资”、未经两考者铨选时仍按前一任官资授职。贞元四年(公元788年)规定自散秩入清望官, 得折资处分,即计算官资时须将散秩官资再打一个折扣。
唐代官资的一种。指以前曾充任过某种职事官,因考满或其他原因停官而待选者,某一职官一般须任该职经两考以上方算“成资”、未经两考者铨选时仍按前一任官资授职。贞元四年(公元788年)规定自散秩入清望官, 得折资处分,即计算官资时须将散秩官资再打一个折扣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显祖嫔侯骨氏墓志》:“祖俟万斤,第一品大酋长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二一)参见“领民酋长”。
同“圭”。周朝天子册命诸侯臣子时颁赐的玉器,作为册封的凭信。《史记·晋世家》: “成王与叔虞戏,削桐叶为珪以与叔虞曰: ‘以此封若。’”
官名,隋典书坊本置太子舍人,炀帝时改称管记舍人,唐武德初仍改为“太子舍人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清末邮传部邮政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二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主本司事务。
官名。西汉初属卫尉。掌守建章宫,不常置。官名,汉置,掌建章宫之宫门屯卫兵,职与卫尉略同,不常置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卫尉》,《汉书·宣帝纪》:“(元康元年)冬,置建章卫尉。”参看“卫尉”条。
即“山北辽东道提刑按察司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隶太禧宗禋院。文宗天历元年 (1328) 由寿福院改立,掌大圣寿万安寺寺产、僧众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副达鲁花赤、同知各一员。下辖万安、万宁、延圣营缮司。官署名。元置,属太禧宗
河防官。金朝属都水监。管辖定陶、济北、寒山、金山四埽。人选由都水监廉举,领有埽兵约二千人。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汉置,见《隶释》五《巴郡太守张纳碑阴》,其职掌不详。
军官名,指偏将、裨将,与“大将”相对而言。《史记·郦商传》:“凡别破军三,降定郡六,县七十三,得丞相、守相、大将各一人,小将二人,二千石已(以)下至六百石十九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