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军校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次等官阶之一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官员等级,分三等九级,始置。为次等第二级,任排长、掌旗官等,秩视千总,阶正六品。宣统元年(1909)修订,军官冠以某队(步队、马队) 、军佐冠以某科(军医、军需)字样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次等官阶之一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官员等级,分三等九级,始置。为次等第二级,任排长、掌旗官等,秩视千总,阶正六品。宣统元年(1909)修订,军官冠以某队(步队、马队) 、军佐冠以某科(军医、军需)字样。
①官署名,或作大官。战国秦置。见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秦律杂抄》。秦汉沿置,掌宫廷膳食,由令、丞主之,属少府。魏沿置。晋属光禄勋。宋、齐属侍中。梁门省领太官。陈因之。北魏时,掌百官膳食,属光禄卿。北齐后称
官名。春秋晋置。上军将之副职。晋国军制分上、中、下军,皆设将、佐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东京都总管府长官,兼理辽阳府事。
官名。两汉侍御史分曹理事,其在供曹者称供曹御史,掌斋祠。
官名。五代后周置为殿前司副长官。宋初存其名,后不复置。辽朝南面官,殿前都点检司副长官。金朝殿前都点检司置,分左、右。
吏名。北魏置,中书省低级办事人员,负责抄写。选能书者充任,多由地位较高官员推荐。
官名。明置,据《明会典》记载宏治三年(公元1490年)令山东布政使司劝农二参政兼理山东河道。
即谋略之臣,掌顾问应对。《史记·淮阴侯列传》:“敌国破,谋臣亡。”
官名。清置,见“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清档房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司门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