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盐使司
官署名。金朝七盐使司之一。掌食盐产销。设在北京。行盐地面为本路及临潢府、肇州、泰州及接壤处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正五品、正六品。下设判官、管勾、同管勾、都监、同监、知法等官。北京盐旧课收二十一万三千八百九十二贯五百文,章宗承安三年(1198)十二月增为三十七万六千一百五十一贯六百一十七文二分。
官署名。金朝七盐使司之一。掌食盐产销。设在北京。行盐地面为本路及临潢府、肇州、泰州及接壤处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正五品、正六品。下设判官、管勾、同管勾、都监、同监、知法等官。北京盐旧课收二十一万三千八百九十二贯五百文,章宗承安三年(1198)十二月增为三十七万六千一百五十一贯六百一十七文二分。
官名。北宋真宗咸平四年(1001),于益州、梓州、利州、夔州置,皆以知州兼任,职掌与钤辖略同。
官名。渤海国官,置一人,居左右平章事下,比唐朝尚书仆射。
街坊的公役。唐置,唐张鷟《朝野佥载》说:“上寝堂两间,有三殡坑,皆埋旧县令,(路敬)潜命坊夫填之。”
官名。 北齐吏部始置, 为主爵曹长官,一员,六品上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改主爵郎置,为吏部主爵司长官,一员,从五品上,掌封爵等事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为司封大夫,咸亨元年(670)复旧;武则天
官署名。① 清末陆军部军需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本部直辖各镇、各学堂及军营工程建筑,管理陆军所属官有财产,并筹备制造军用器具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②清末学部会计司所属二科之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右武候为右候卫而置,为十二卫将军之一,二员,从三品,佐大将军总府事。唐初沿置,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右金吾卫将军。
官名。西晋置,职掌同平北将军,唯资深者得任之,二品。历朝皆不常置。南朝宋二品,梁、陈皆较平北将军进一阶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二品中。参见“平北将军”。
东宫武官名。见“左右奉御率府”。
官名。明太祖吴元年(元至正二十七年,1367)改前置太史监为太史院,置为属官,正七品,掌察天气阴晴。洪武元年(1368)改太史院为司天监,遂罢。
官名。元朝宪宗二年(1252)置。以忙哥、史天泽、杨惟中、赵璧为经略使,陈纪、杨果为参议。掌管河南军屯镇戍和刑名财赋,邓州屯田万户、河南道总管等皆听节制。宪宗七年,阿蓝答儿等人至河南钩考财赋,罢经略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