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明清稽察京师地方之机构。明正统十三年(1448)置,分设中、东、西、南、北五城巡城御史。掌提调锦衣卫、五城兵马司维持地方治安之事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中沿置,中、东、西、南、北五城分置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审判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掌京师内外城地区不属初审厅管辖的一审及不服初审厅判决的二审。置厅丞一人,下分刑、民两科。每科分二庭,各置推事六人。审判采合议制。宣统元年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僧祗部”。官名。见“典寺署令丞”。
官名。隋朝尚书省吏部考功曹 (司) 长官,置一员,正六品上,文帝开皇三年 (583) 加为从五品; 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改名考功郎。官名,三国魏置,为考功曹长官,掌考核官吏,选举秀才孝廉贡士等。
官署名。明洪熙元年(1425)于都察院前加“行在”字,称行在都察院,而以在南京者称都察院。正统中,去“行在”字,仍以在南京者称南京都察院,遂为定制。
官名。清末置,左右各一人,为邮传部的副长官。见“邮传部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竹园的养植和采伐。设管勾领监事,秩从七品。下设司吏一人,监兵百人。
1、指称少数民族首领或统领军队的乡豪、宗主。也称渠帅、渠魁。详“渠帅”、“渠魁”条。2、唐朝掌管沟渠水利的乡官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都水监》。
官名。梁武帝天监六年(507),置左右骁骑、左右游击将军,位视太子左、右率,改旧骁骑曰云骑,降左右骁、游一阶。属中领军(领军将军),侍卫左右。天监七年定为十班。陈沿置,四品,秩千石。北齐亦置,属左、右
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。凡官员因过失被撤销所存记的职衔和记录等,称注销。如笔帖式京察一等,记名以理事、同知、通判用者,再遇京察,若列入二、三等,即将记名注销。再如官员有四次以上奖叙,如因过抵销一二三次者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