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工部
官署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迁都北京后,于南京留置,设尚书一人,右侍郎一人,其属,司务厅,司务一人。营缮、虞衡、都水、屯田四清吏司,各郎中一人,营缮、都水二司各员外郎一人,后革都水司员外郎,营缮司主事三人,屯田司一人,虞衡、都水二司各二人。所辖,营缮所,龙江、清江二提举司,文思院,宝源局,军器局,织染所,龙江、瓦屑坝二抽分竹木局。职掌与工部相同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迁都北京后,于南京留置,设尚书一人,右侍郎一人,其属,司务厅,司务一人。营缮、虞衡、都水、屯田四清吏司,各郎中一人,营缮、都水二司各员外郎一人,后革都水司员外郎,营缮司主事三人,屯田司一人,虞衡、都水二司各二人。所辖,营缮所,龙江、清江二提举司,文思院,宝源局,军器局,织染所,龙江、瓦屑坝二抽分竹木局。职掌与工部相同。
见“马步军专勾司”。官署名。宋初为三司马步军专勾司,属三司,掌诸军兵马逃亡、收并的簿籍以及诸司库务出纳的数额,向粮料院批送文历以审核和防止发放俸禄时的舞弊行为。置勾当官一人,以三班使臣充任,后改任京朝
刑部尚书之别称。
官名。西汉属少府,主居室狱,有丞。武帝太初元年 (前104) 更名保宫令。东汉省。官名,汉置,为少府属官,主居室,掌拘禁犯人。有丞。参看“居室”条。
海关海事部理船科与地方机构港务班的洋员,即水上警察。见“海事部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世祖至元(1271—1294)年间,在济南等地置铁冶提举司,废置不常。武宗至大元年(1308),立济南、莱芜等处采金铁冶都提举司,秩正四品,掌宝成、通和、昆吾、元国、副国五冶,直隶中书
宫廷作坊名。清置,属内务府广储司。掌染洗各种皮、帽、棉布、绸缎。设司匠、领催六人,匠役五十人。
官名。唐开元十三年(公元725年)以宰相张说为集贤殿大学士,知院事,说恳让“大”字,诏许之。此后常以宰相一人知院事,为集贤院的长官。金亦以知集贤院事为集贤院的长官。
文书名。清朝上行文之一种。清制,中央各文职衙门及八旗、侍卫处等分班值日。各衙门有应行奏闻事件或升官补缺人员带领引见者,均于该衙门值班日办理。如此日无应办之事,亦当呈递折片奏明,俗称“无事片”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国防部长,掌理有关国防工程的计划与运用。设司长(中将或同等官)、副司长(少将或同等官)各一人。司内分设计划、土地、军用工程、民用工程四组,组长为少将或同等官,组员为上尉至
东汉以首都洛阳为东京,以西汉故都长安为西京,合称二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