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县司法公署

县司法公署

兼理司法机关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五月一日公布的《县司法公署组织章程》的规定,凡未设地方审判厅的各县,应在县知事公署内附设司法公署;如情况特殊不能设立者,经高等审判厅呈准司法部,得暂缓设立。县司法公署由县主事管理,掌理关于地方所有初审民事、刑事案件。署内设审判官一人或二人以上,设置二人以上的以资深者一人为监督审判官,书记监一人,书记官二至四人。审判官专掌审判,并负完全责任,不受县主事的干涉。关于检举、缉捕、勘验、递解、刑事执行和其他检察事务,均由县知事办理,并负完全责任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羽林幢将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高湖传》: “(高睹儿)美容貌,膂力过人,尤善弓马。显祖时,羽林幢将。”

  • 行走

    清朝官制用语,即入值办事之意。清制,凡不改原来官职而调充其他职务,即称在某处某官上行走。如御前大臣上行走、军机大臣上行走、南书房行走、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之类。又派往某处学习亦称行走。凡本来有官职,又

  • 科目选

    唐代铨选制度中一种打破年限制而选拨人才的办法。其科目主要有开元礼、学究一经,三礼、三传、一史、三史,明习律令等,与科举的科目相同。科目选由吏部主持,应试者必须是有出身或前资官,不限选数。考试合格者即予

  • 西北路禁军都统司

    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总领西北路禁军。

  • 看详赏功房

    官名。南宋置,为枢密院承旨司属官。孝宗初年,以尚书左右司郎官兼领其事。

  • 农本局

    经济部直属机构,国民党政府设置,原属实业部,民国二十五年(公元1936年)由实业部联合国内各银行所组织,以调整农业产品,流通农业资金,藉谋全国农村之发达为宗旨,设于南京,必要时并得呈经实业部核准,于各

  • 通侍大夫

    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,改内客省使置,为武臣或内侍阶官,正五品。武阶官名。宋政和中改内客省使为通侍大夫,秩正五品。

  • 二大

    北魏时为大司马、大将军的合称。位在三师之下、三公之上。官名简称。北魏时大司马和大将军简称“二大”,其地位高于“三公”,低于“三师”。参看“大司马”和“大将军”条。

  • 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

    考试机关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九日公布《文官考试法草案》和《典试委员会编制法草案》,规定文官高等考试由中央政府主持,国务总理监督,故亦称中央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。典试委员会设委

  • 户税案

    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隶三司户部,掌夏税之事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随三司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