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官
赴官任职。《商君书·定公》:“天子则各主法令之,皆降受命,发官。”
赴官任职。《商君书·定公》:“天子则各主法令之,皆降受命,发官。”
官署名。元大德三年(公元1299年)置,后拨隶中宫,属中政院。秩正三品,掌钱粮造作之事。设达鲁花赤、总管各一人,正三品;同知一人,正五品;副总管二人,从五品;经历一人,从七品;知事一人,从八品;提控案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石勒置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: “建德校尉王和掘得员石。”
官名。即尚书省左仆射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左仆射。官名。唐代中书省改名为中台时,左右仆射改称左右匡政。参见“中台”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尚膳正”,为清朝内务府所属御茶、膳房之职官。
官署名,汉置,也写作“鉤盾”、“钩楯”,属少府,掌近池苑囿游观之处。其长官称令,有丞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少府》,参看“钩盾令”条。
清代科举之制,凡生员参加科试、录科未取,或未参加科试录科者,在乡试前再行补考一次,称为录遗,意为录取遗才,及格才可以参加乡试。清代录遗考试一切从宽,几乎没有不准考试的。
官署名。唐朝置,为吏部三铨之一,掌流内官铨选之事。五代沿置,或以他官主判。宋初沿置,掌文臣自初仕至幕职州县官之铨选注拟及对换差遣、磨勘功过等事。设判流内铨事二人,以御史知杂以上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行军官,非常制。每有大的军事行动,则设先锋使统领前军,皆以精兵为之。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行军官,设先锋使,以统领先锋部队。
考试机关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九日公布《文官考试法草案》和《典试委员会编制法草案》,规定文官高等考试由中央政府主持,国务总理监督,故亦称中央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。典试委员会设委
参见“理事同知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