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威卫将军
官名。唐朝十六卫将军之一,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右屯卫将军置,二人,从三品,佐右威卫大将军掌宫禁宿卫,督其属。辽朝亦置,为加官。
官名。唐朝十六卫将军之一,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右屯卫将军置,二人,从三品,佐右威卫大将军掌宫禁宿卫,督其属。辽朝亦置,为加官。
东宫警卫机构。见“左右宗卫率府”。
官名。南诏官,中府副将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 (525) 置,定为武职三十四班的九班。
将官名。金章宗泰和六年(公元1206年)侵宋时置,位在殄寇郎将下,掌领兵作战,事毕则免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,汉置,掌领兵马,属戊己校尉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城门校尉》:“戊己校尉,元帝初元元年置,有丞、司马各一人,候五人,秩比六百石。”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司度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西晋置,属丞相府。见《晋书·武十三王传》。
官名,汉置,为郡国佐吏,为曹掾史之一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州郡》:“皆置诸曹掾史。本注曰:诸曹略如公府曹,无东西曹。有功曹史,主选署功劳。”《后汉书·舆服上》:“公卿以下至县三百石长导从,置门下五吏,贼
明清吏部铨选制度。亦称抽签,乃选授官员方法之一。明朝选官初用拈阄之法。万历二十九年(1601)倪斯蕙创议掣签法,由候选者自行抽签,以定选授先后。吏部尚书孙丕扬奏准实行。清朝沿用此法,凡月选官员均抽签定
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(公元1935年)十一月公布的《警察官任用条例》的规定,荐任警察官须具有下列资格之一始能任用:一、经高等警察行政人员考试及格者;二、曾任警察官或专办警察行政事务的荐任官经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