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街司
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即“录尚书事”。北魏前期尚书省分三十六曹,故名。《魏书·崔逞传》:“任以政事,录三十六曹。
见“十壮将军”。官名。南朝梁代有此将军,为十二班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》。
官名。清末新设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改组内阁,设会议政务处,置此职,以各部尚书充任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责任内阁,遂改设内阁总理大臣、协理大臣。
西夏官位。在中书、枢密位之下。有统军、巍行两种。
官名。,“栗”的古写。周设此官,掌冶铸制造量器。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·氏》:“氏为量,改煎金锡则不耗,不耗然后权之,权之然后准之,准之然后量之……”。
官名,汉置,每郡国一人,掌督促文书,察举非法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四·司隶校尉》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对官员的一种处罚。被贬谪官员送指定地区予以管制,称编管。此种处罚重于安置,而稍次于勒停。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宋制,凡官员得罪,削除名籍,其情罪轻者处以“送某州居住”;情罪稍重者称为“安置”
军府。《北齐书·皮景和传论》:“皮景和等爱自霸基,策各戎幕,间关夷险,迄于末运,位高任重,咸遂本诚,亦各遇其时也。”
官名。秦置,属詹事。入汉因之,为食官令副贰。成帝鸿嘉三年(前18)詹事省,逐并属大长秋。东汉省。北齐、隋、唐亦置,即“太子食官丞”。官名,秦置,汉沿置,属詹事,佐令掌饮食。成帝鸿嘉三年省詹事官,并属大
隋唐以后对中央行政机构吏部、户部、礼部、兵部、刑部、工部之总称。隋朝始设。初称吏、礼、兵、都官、度支、工,寻改都官为刑部、度支为民部。唐高宗登基(649),改民部为户部。秦汉时,九卿分掌中央行政事务。